我们来关注一条新华网的报道,叫“过劳”让我们失去了什么?在如今快节奏的生活形势下,“过劳”也渐渐成为一种现代都市生活的副产品,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无法回避的新问题。精英过劳、白领过劳、明星过劳、草根过劳……报道屡见不鲜。
在网上,网民们对“过劳”有个不成文定义,就是:平均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基本没有休息日,睡眠不足、三餐不定、面色暗哑、头疼胸闷、易怒、烦躁……以此为标准,太多人正在经受“过劳”考验,他们的工作强度,大大超出了常规的“敬业”标准,比起传统意义上的“劳模”,有过之而无不及,被戏称为“过劳模”。
时下,经济的高速发展,竞争的不断加剧,促使企业为了谋取更大经济效益不断增加工作量,迫使职工超时劳动。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对“过劳”做出明确规定,“过劳”侵权成本低,职工维权难,国家监督难,这些都变相鼓励了企业对员工的“透支”行为。
人才是需要使用的,但更需要滋养。对企业而言,职工长期“过劳”或许会让其获一时之利,但并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对个人而言,努力工作无可厚非,但如果以损耗身体、放弃诸如同亲人朋友的共处时间为代价,结果必然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