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象与流浪乞讨之间,到底多大关系,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曾有媒体报道:从2003年起,杭州市图书馆就开始实行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包括乞丐和拾荒者。然而,佛山市日前则提出了禁止乞丐在公共场所出没。
8月10号,佛山市首次出台《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该标准中规定:禁止乞丐在公共场所出没。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起草单位,该局执法科工作人员称,乞讨属于“不文明”现象,有损城市形象。
在广场、车站、人行天桥等处,看见脏兮兮的行乞之手时,确实有碍观瞻,甚至还会影响到人们的心情。但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是否该善待行乞者,采取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呢?试想,对付弱势群体用如此狠招,让城市顿失基本的同情心与慈善之怀,其实比行乞者伸过来的手更不体面。
我们不仅需要物质的丰裕,表面的洁净,空气的清新,还需要精神上的慰藉,需要对城市底层弱者的怜恤与关怀之心。给行乞人员在城市一个生存空间,因为我们和行乞者一样,都是生活在同一片阳光之下的公民,只是物质状况暂时存在一定差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