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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补课 上有禁令下有“对策”

2012年09月23日 22:00:18  来源: 午间道  所属分类:观点评论  编辑:gltvs.com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教育部发出各级学校监管令,针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特别强调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防治措施。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道道禁令之下,有偿补课的现象在不少地方依然普遍存在。
  近几年来,几乎所有的省区市地方都在治理有偿补课。光2012年上半年,陕西、山东、浙江、贵州等地就相继出台了处罚禁令。上海更是明确提出,学校或教师凡是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选等资格,并追究纪律责任。
  这些措施能杜绝有偿补课吗?上海市某实验性示范性中学教师王山向记者坦言,有偿补课是众“师”皆知的秘密,主课老师大都做过。真要追究责任,估计学校里就没几个老师了。
  家长们会相互打听补课门路,老师也会互相介绍补课资源,形成一整条利益链。“学生想、家长想、老师想,怎么禁啊?”王山说,“目前升学率仍是学校的命脉。如果你是市重点的老师,那区里的普通中学生源不断,有时还要托人才能去名气大的老师那补课。”
  各地禁令表述各不相同,似乎都为有偿补课留了“小口子”。上海某区实验性示范性中学教师李静说,只要求老师不能在课堂上“留一手”。但是否“留一手”如何界定?老师补课收钱、收礼的都有,但多数家长心甘情愿,不会去举报。
  上海宝山区一高二学生家长姜女士说。“有些名师开班,不熟悉的孩子送都送不进去。有些老师补课还有成绩提高的承诺。我们只要孩子有进步,花钱没关系。而且不管怎么样,总比外面的培训班可靠。”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会会长徐承博说,要真正解决问题,必须明确有偿补课的法律界线,并适当提高教师待遇。对于有偿补课,要么坚决取缔,纳入法律;要么规定,只要不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可以进行。但必须对违规界线、追究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不能模棱两可,且要严格落实。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技研究院院长丁钢说,从长期看,仍要坚持考试、升学制度改革,完善教育资源的合理布局分配。目前,多地教育部门频出“减负”规定,但是,升学主要还是依靠考试分数。就好比总的压力不变,校内的减轻了,校外的有偿补课、各类与升学挂钩的补习班压力自然就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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