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号晚上8点25分,在兴安县志玲路与花荷路口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方不是积极抢救伤者,而是选择了逃逸。
3月1号晚上8点20分左右,兴安县居民袁某与老伴、孙女以及孙女的同学在外散步,当袁某步行至当地志玲路和花荷路交叉路口时,被飞驰而来的一辆白色面包车撞出了有9米的距离,该车的驾驶员不仅没有停车积极 抢救伤者,而是选择了逃逸。
接到报警后,兴安交警迅速赶赴现场,经“120”医生确认, 75岁的袁某已经当场死亡,为了尽快将逃逸的肇事者抓捕归案,交警大队迅速启动重大道路交通逃逸案件侦破预案,将事故中队全体民警和正在休息的民警全部调集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过大规模走访了解后,民警迅速找到了肇事车辆,当大家都以为能破获案件的时候,案情出现了变化。
兴安县交警大队副教导员 唐卿:“找到肇事车后,经过排查,当时我们找到了车主,在对车主调查后,了解到在案发前一天,车主将车借给了一位家住兴安县崔家乡粉山村姓王的朋友。”
为了尽快把肇事嫌疑人抓获归案,3月2号凌晨,民警冒着严寒,赶到嫌疑人王某的家中,但此时,王某却没有了踪影,为此,办案民警向其家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敦促家人帮助寻找王某,督促他主动投案,争取从宽处理。 在王某父母的配合下,3月2号下午,王某来到了兴安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肇事嫌疑人 王某:“(交警:你开车出事撞倒人的时候 你自己晓得没有?)晓得(那你为什么晓得撞了人之后,还要逃逸呢?)那是因为心里害怕(还有什么原因没有?)怕别人打(怕哪个打?)怕旁边的人打(你后来晓得你撞倒的人死亡了没有)第二天才晓得的 (那你现在什么想法?)我现在就是非常的对不起他,这个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还有什么其他的没有呢 ,心里上面)心里上面对不起他(心里蛮内疚那你有什么样的打算?)承担责任(经济赔偿呢?) 经济赔偿(我)赔。”
目前王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我们也希望在电视机前的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放慢速度谨慎驾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黄思铭)
兴安:破获一起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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