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段时间观察,记者发现,桂林市各城区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非但没有停车礼让行人,甚至还有加快车速通行的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过马路时,应停车让行。然而在记者走访中发现,在桂林市许多有斑马线标志区域,并没有发现机动车停车让行。在中山中路,记者经过半小时观察发现,有些车的车速过快,行人不得不把迈出的步子收回来,艰难地在车流中穿行。
来到王城商厦路段,这样的情况也同样存在。来往的车辆似乎一点减速让行的意思都没有,一辆辆车呼啸而过,行人都挤在两条马路中间的地带,等了足足半分钟,才趁空隙穿过马路。
在上海路漓江桥,由于这里的斑马线处于下坡路段,车辆下来的时候也是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市民们过马路的时候也是步步惊心,两位推着婴孩车的家长,在路口望了很久,迟迟不敢穿行。
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一种道德行为,更是一种法律意识行为。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应主动让行,这样才能减少交通意外的发生。现在我们直播组的记者就在桂林书城往三多路的人行横道附近进行直播,现在我们进入直播现场(片花)现在我们来连线直播现场的记者赵妍,请她介绍那里的情况。(文培 实习 经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