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公安部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谣言专项行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查处了一批网络造谣典型案件,一批在网上恶意造谣的人受到了法律制裁。
世界各国一直非常重视打击本国网络谣言行为,通过立法、实名制、法院判例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网络造谣和违法活动,倡导积极健康的网络行为。
打击网络谣言有法可依
美国是互联网的发源地,美国网民在最早接触网络信息的同时,也最先受到网络谣言之害。1991年,美国某家网络服务机构在网上散布影响他人声誉的不实之词,法院判决原告胜诉。时隔4年,另一家网络服务商由于类似原因被告上法庭,同样输掉官司。这两起案件在美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有助于人们明白网络言论也须遵守现实法律。
对于打击网络谣言,印度政府通过立法形式,使得打击网络谣言有法可依。根据印度《信息技术法》规定,任何人在明知信息失真的情况下,以制造仇恨、破坏、侮辱等为目的,通过网络或其他通信手段予以散布,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任何人通过网络或其他通信手段发布攻击性信息或威胁性信息,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德国的互联网同样受法律约束。按照德国司法规定,所有现实社会通行的司法规定也适用于互联网。此外,德国的许多法律中也包含互联网行为和言论的专门条款和内容。德国是全球第一个发布网络成文法的国家。1997年,德国出台了《信息与通信服务法》。进入21世纪,德国逐步完善了涵盖10余类法律内容的互联网管理体系,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互联网言论可以成为犯罪事实。
惩处网络谣言执法必严
2006年,一名美国女性网民不断用“骗子”等词汇在网上辱骂另一名妇女,时间长达10个月,后来对方以诽谤罪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130万美元,创下网络造谣案赔付额最高纪录,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
去年7月,印度东北部地区发生种族冲突,同时在社交网络上出现了印度东北部人群即将遭受种族攻击的谣言,印度政府临时关闭涉嫌传播谣言的200多个网站。印度政府表示,将确定通过网络和手机信息散布谣言的人,并进行严惩。
对于网络造谣、传谣,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德国司法部门都会进行严肃追究。今年5月,德国联邦法院公布一项裁决,认定谷歌搜索的自动填充功能违法,责令谷歌删除对受害人不良言论的自动填充词条。
个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同样会面临法律制裁。2012年3月,德国西北部城市埃姆登发生一起12岁少女被杀案。警方随后带走了一名17岁的嫌疑人进行调查。此后社交网络有传这名嫌疑人就是凶手,很多人在网上跟帖谩骂这名嫌疑人。最后警方调查表明,那位17岁的嫌疑人并不是凶手。传播谣言的年轻人受到起诉,并在2012年6月被判两周监禁。
今年8月,韩国京畿道一地方警察局决定立案调查两名在网络传播战争谣言的男子。这两人涉嫌在今年4月造谣称,水原市某女大学生在涟川发现了朝鲜发射来的导弹。由于当时韩朝关系紧张,这一谣言引起了极大的恐慌,成为当天韩国门户网站的搜索关键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即使没有故意犯罪,无端造谣伤人的网民也会受到刑事处罚。
倡导积极健康网络行为
据美国媒体报道,为了实现对不良信息的自动扫描,美国执法部门不惜投入巨资研发或购买过滤软件。比如,美国开发的“谣言机器人”等软件,便可以实时识别、监控网络谣言的源头和流向。
除了动用法律利剑,美国还鼓励非政府组织和社会知名人士倡导积极健康的网络行为。美国的“计算机伦理协会”发布了著名的“计算机伦理十诫”,呼吁人们在网上“不要干扰别人”、“不要伤害别人”、“不要窥视别人的计算机文件”,以及“在没有得到准许的情况下,不要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
韩国庆熙大学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池英对本报记者表示,社交网络的核心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信息在社交网络这个共同体里产生并得到分享。然而信息的多样性也导致了各种耸人听闻的谣言,本来只是朋友之间的故事,如果和网络相结合就成了恐怖谣言。不应该利用网络对特定对象进行攻击,这已经成为韩国网络的共识,但是造谣者却利用法律漏洞大肆传播谣言,所以首先应该修改相关法律来惩治这些造谣者,同时也应加强对网民的教育,广泛宣传社交网络的道德规范。
(本报洛杉矶、新德里、柏林、首尔8月27日电 记者陈一鸣、吕鹏飞、黄发红、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