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2月19日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潘永建副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水平,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法治桂林建设,为加快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