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台领导:
您好!我是桂林市一名普通市民,现在向您反映临桂县林业局个别领导及某些检察站不按法律办事及一些社会不法分子(秦新成,桂林市临桂县宛田乡东宅村人),谋取非法收入的事实情况如下:
此情况持续已有6年之久,在临桂县宛田乡至临桂县城这条线路上,很多没有砍伐证和运输证的车辆,为了能顺利通过检查站和临桂林业公安检查,他们通过中介提前和临桂县林业局及检查站的某些领导商定好放行时间,并依据车辆大小每辆上交500~1000元的费用给中介,中介再给一定金额给这些领导。几乎每晚都有几辆到十几辆不等、装好杉/松/杂木并用篷布掩盖好的车辆在距离临桂宛田检查站(收费站)不远处(几百到几千米不等)的各个路口等候,等待中介和领导沟通好后,然后顺利逃过检查、通过检查站。到了临桂杨梅弯的检查站,也以同样的方式让该检查站当场放行,车辆顺利逃过检查、通过检查站。到临桂县城境内,如果这些车辆遇到临桂林业公安检查,他们也会通过中介打电话给临桂林业局的某些领导,领导打电话给公安,让其放行,减或免其应当交的罚款。以这种方式通过检查站和林业公安的检查在这些运杉/松/杂木的司机中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因为避免让外界人知道,他们通常选择晚上到第二天早上进行。
但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许多人也发现了这样的事实,但考虑到无自己利益无关和法律意识淡薄,便不举报此事。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我有这个责任和义务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但由于害怕因触及某些人的利益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便以匿名的方式向您举报。但是,我以上的陈述均是事实,切确存在。此类事件的社会影响是比较恶劣的。临桂林业局和检查站的某些领导作为国家的公务甚至司法人员,不认真执法,并知法犯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破坏了人民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信任感。中介利用则从中谋取了非法暴利,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影响也非常不好。恳请您能明察此事,对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查处,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消除不良影响,传递正能量!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