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我市在中心广场向市民宣传《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号召市民依法保护母亲河漓江的生态环境,其中,漓江及其流域的植被、水资源和景观的保护与漓江景区规划与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定,成为这次宣传的重点,并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广西第一部专门针对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出台的法规,而《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今年国务院批复的漓江景区首部总体规划,对于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漓江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开发有积极促进作用。
肖立华参加宣传活动,当天,秀峰、象山等五城区也同时开展宣传活动。(李丽明 通讯员 蒋杰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