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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普法 用心教学 全市''最受群众欢迎的普法宣传员''---彭美琴

2015年07月13日 10:14:24  来源: 桂视网 记者  所属分类:兴安县  编辑:gltvs.com  阅读:   查看评论()
  为了在全县各中小学校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让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遵法。在兴安县,有这么一位普法宣传员,她的身影经常出现在各大中小学校,她给孩子们上法制课、发宣传单、办法制宣传展,她以认真、执着、热情获得了青少年们的尊敬,也获得了2014年桂林市“最受群众欢迎的普法宣传员”。
 
  这位正在给兴安县第二中学生上法制课的老师,就是全市“最受群众欢迎的普法宣传员”,她叫彭美琴,任职于兴安县教育局。这天,她正在给孩子们讲授主题为“法律在身边”的法制课。她采用案列分析、现场互动的方式,告诉孩子们什么行为是触犯法律的、当遇到违法行为时应该如何做等法律常识,现场气氛活跃。
 
 
  彭美琴和我们说,她做普法宣传员是从去年才开始的,为出色的完成了“六五”普法阶段各项任务,她紧扣“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主题,通过会议、文件、广播、网络、黑板报、宣传专栏、报告会、演讲会、法制小节目、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实现法制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与课外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她运用独特的教学方法,不断整合各种教育资源,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教育内容和形式,让青少年在欢声笑语中学法、懂法。
 
  兴安县第二中学学生 韩昌志 :彭老师上的课非常生动活泼,交给了我们生活中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提高了我们生活中的法律意识。
 
  兴安县第二中学学生 唐小媛:彭老师非常漂亮,上课非常生动有趣,我们都非常喜欢她。
 
  在给同学们上好法制课的同时,彭美琴还精心起草并制定了《兴安县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年)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宣传,营造普法的浓厚氛围,带动学校积极参与,让学校搞好法制课教师培训;配合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法制环境整治及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大力倡导各中小学实行“一校一章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通过她不懈努力,兴安县各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不断提高。
 
  全市最受群众欢迎的普法宣传员 彭美琴:我们将继续以“法律进学校”等活动为载体,通过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办人民满意教育。
 
(龙文勤 黄华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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