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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全区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新的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改革政策

2015年08月26日 10:22:01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首页热门视频  编辑:秦彬祥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全区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正式实行,41个医疗项目价格上调,17项大型检查项目价格下调。价格上调部分可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予以平衡,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
 
   医护人员技能价值“升值”。
 
   据悉,本次调高项目主要是提升能够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主要是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上调的价格跟医务人员职称挂钩。其中,门诊诊查费: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家分别由1、2、3、8元/人次,提高到3、5、10、30元/人次;急诊诊查费: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分别由2、3、4元/人次,提高到5、10、15元/人次;门急诊留观诊查费:12小时及以内,12小时以上分别有4、8元/天提高到15、30元/天;住院诊查费:由3元/天提高到15元/天。
 
    一些检查项目的费用降低
 
    按照现代医学的科学定位,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是医疗服务过程的工具和手段,而不应是医院利益补偿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新规定,今后,17项“大检查”项目有所降低,如脑功能成像检查每个部位的收费将从522元降至495.9元。
 
    部分中医服务项目价格翻倍。
 
    目前,县级公立医院普通针刺5个穴位收费为8.1元,灸法一次收费12元,颈椎病或肩周炎推拿治疗一次均收费20元。像颈椎推拿治疗技术,只有具备资质的医生才能胜任此项工作,每次操作都要耗时60分钟,却只按照30分钟收取20元的费用,做得越多就越亏本。根据新规,今后,上文提到的普通针刺、灸法、颈椎病推拿治疗、肩周炎推拿治疗4项中医服务项目的价格将提高一倍,即市民前去县级公立医院进行颈椎病或肩周炎推拿治疗,每次需付费40元。
 
    以不增加患者负担为原则。
 
    根据新规,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政策支付范围,价格提高的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总体上以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用负担为原则。新农合基金支付为:调整后提高价格的门诊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按调整后的价格由新农合基金报销70%。住院的医疗服务项目按当地新农合报销政策执行。新规补充要求,全区各地可根据筹资水平的变化,在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对补偿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让农民看病更有保障。(记者 唐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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