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桂林历史文化 保护与合理利用》
唐凌 广西师大人文旅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桂林市历史文化研究院院长、原漓江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
历史文化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同时也是一种公共资源,政府在保护、开发与利用中肩负着非常重要的使命。这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
随着21世纪经济结构的转型,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成为改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力量。因此,要把历史文化的建设工程作为政府的中心工作。
桂林有2000多年的历史,其历史文化之厚重、之丰富,至少是广西其他地方所无法比拟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桂林在历史文化保护、开发与利用方面必须走在前列。
历史文化的价值,在于具有特点和优势。大量的经验及教训表明,能否有效地发现和发掘出特点和优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建设的成效。
特色和优势历史文化,经过长期的探索与积累,目前都有了一定的共识。现在需要把工作做实做大做强。
建议:
一、加强立法保护。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利用各种文化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分层次保护桂林的历史文化。目前,许多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址被毁害的情况比较严重,如桂柳故运河的相关设施。只有尽快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才能改变这种状况。
二、开发和利用特色及优势历史文化,要在系统性方面下工夫。如抗战文化资源,涉及文化名人、出版机构、刊物、剧展、文艺和文学作品、文化力量、表现形式等等,需要在做好规划的前提下逐次开展研究及运用。
三、开发和利用特色及优势历史文化,要在细节方面下功夫。如抗战中的国际援助在桂林,一张征工证就可以做很生动的文章。桂柳保卫战,一个村庄的表现就很有代表性。 桂林历史文化的故事, 只要被社会所认可, 就可以产生很大的影响力。
四、要充分利用学术高地和现代技术推出特色和有历史文化。如 “桂学” 高地。网络文献系统的力量等。
五、桂林历史文化研究院在研究历史文化中可以而且必须发挥出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目前, 除承担一些课题外, 还要加强阵地建设, 如桂林科研机构、 高校的学报, 都应开设专栏。 人才力量的聚合作用 , 也应在组织、 人事等部门的协助下形成、壮大起来。 此外, 评价方式应多样化, 不要用一两种方式简单处理, 以免造成研究工作的格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