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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已逐渐成为常态

2015年12月24日 09:21:57  来源: 桂林电视台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12月 22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村民状告政府案,副市长仇祖和作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与原告对簿公堂。这是2015年正式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以来,我市又一例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原告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枫林村村民委员会老村,因争议福山桥土地权属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被告桂林市人民政府颁发给第三人桂林市龙泉生态林区管理处,下属机构枫林竹圃的《山林权证》,因此把桂林市人民政府告上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副市长仇祖和代表市政府,对案件事实、办理程序及法律适用发表了意见,积极行使了诉讼权利并履行了诉讼义务,并认真听取了原告的主张和理由。(删)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定期限,当场裁决驳回原告起诉。然而在面对此次的庭审,让原告的辩护律师感到很是吃惊,他表示怎么也没有想到,在此次庭审中,副市长会出庭应诉。

  原告辩护律师 张法仁:“副市长亲自来出庭,我们至少对我来说觉得比较惊讶,给我们一个惊奇,因为这至少从形式上可以看得出政府迈向依法治国,在法律行政这方面是比较有进步了”。

  作为副市长坐到了被告席上,是怎样的感受,是否有压力?副市长仇祖和坦言,到庭前他已作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因此没觉得有压力,反而觉得收获非常大。他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可以起到示范效应。

  副市长仇祖和:“我觉得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应该的责任,同时也有利于塑造司法公信力,今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成为一种常态”。

  随着我市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在我市“民告官”立案难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据了解,去年以来,桂林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509件。我市推行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已经逐渐成为常态。

(杨毓麟 实习生 孙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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