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视网

桂视网>新闻>正在查看

我市首例大病医疗保险赔付到位 相关工作有序展开

2015年12月30日 10:30:53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临桂区临桂镇山枣村的村民姚开连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住院费用除了新农合报销后,还得到了平安养老保险广西分公司送来的5.2万余元大病保险赔付金,这也是我市得到大病保险赔付的首例患者。

  前两天,记者跟随市卫计委、市医改办、平安养老保险桂林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临桂镇山枣村村民姚开连的家里,给他送上了大病赔付款。

  “五万多块钱,我们已经打到你账上了,用那个网银,在前天已经转过来了的,你查账应该OK了的。”

  姚开连今年58岁,多年来都是靠打工挣钱养家,前段时间因患急性心梗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共计21.6万元,在扣除自费项目费用、新农合报销费用及大病保险起付线8000元后,进入大病医保赔付的费用为80098.08元,按照赔付比例,姚开连最后获得大病保险赔付款52078.46元,有效地减轻了他的医疗费用负担。

  临桂镇山枣村  姚开连:“这个呢(其他)的没有了,这要感谢你们领导政府啊,那个啦,这个我们没得什么负担了。”  

  据了解,我市从今年12月份开始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因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经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费用超过一定额度后还能得到大病医保的“二次赔付”。

  平安养老保险桂林中心支公司 周江波:“在2016年3月份以前,要把2015年纳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所有的赔付,我们必须在3月底之前要全面完成,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人同也已经全部到位。”

  据市卫计委和医改办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至少有1000多人、新农合参保人员中至少有1.6万人将会因为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获得更多报销的渠道。

  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于晖:“现在的话因为刚刚开始实施,包括那种系统建设啊,还有那个资料审核还需要一个过程,在后期的话我们要建一个智能审核系统,通过这个智能审核系统实行计时结报的医疗机构,可以同步进行大病保险赔付,就不要我们参合农民提交材料啊,跑到我们新农合中心去,或者跑到我们大病保险经办机构去报账了。”

  我市2015年度大病保险赔付将在2016年3月份前完成赔付工作。市区城乡大病保险咨询点位于正阳步行街卫生大厦的新农合管理中心,各县区参合农民在辖区新农办进行咨询和办理,符合理赔条件的桂林城乡居民也将在今后陆续接到大病保险的理赔通知。   

(何成桂)


扫码转发

精彩视频

热点排行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