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施工方没有跟村民达成协议施工方就进行施工,而村民对于土地征用赔偿款数目的要求是否合理,带着这两个问题我们找到了桂林市供电局以及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这个事件进行了一个彻底的了解。
在市供电局记者了解到,骆驼送变电站工程的建设是我市的重点建设项目,政府以及业主单位要求在1月30日前必须完工,工期紧张,他们在与赵家三兄弟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为了赶工期,15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在此期间,定江政府、施工单位一直与赵家三兄弟协商补偿。
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骆驼变线路项目部 项目经理 唐违生:“由的研究决定 于2015年12月15号要必须要进场施工,如果这个工期要2016年1月30号必须要完成,那么这个施工很紧迫,那么在施工当中就是户主多次进行阻拦干扰,16号就是只施工了半天,17号的话也施工了半天,所以说施工过程中一直在阻拦干扰,我们也在施工的时候也是多次与户主进行协调沟通,也想争取把这个事情协调下来。”
据了解,根据《电网建设促进办法》第30条以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规定,被征用地每亩补偿39996元,而赵家三兄弟被征用的140平米田地应补偿8400元。
桂林市供电局基电部高级工程师 林海:“从2015年以来,定江镇政府和施工单位一直与该塔所占土地的承包户赵家三兄弟进行协商,按照桂林市制定的补偿标准,该补偿费应为8400元左右,定江镇政府为了照顾当地村民的诉求,将补偿费提高到了12500块钱,但是村民仍然不满足,经过多次协商定江县县政府提出对村民的27000块钱进行补偿,赵家三兄弟任然不同意,要求按照四万元补偿,否则不予施工,目前该线路杆塔已经停工一个月。”
由于施工方与赵家三兄弟一直协商未果,无法正常进行施工,工程也无法如期完成。
桂林市供电局基电部高级工程师 林海:“桂林市重中之重的电网项目建设工程,目前工程中的一个项目变电站已经建成,线路还未完工整个工程没有投产,由于这个项目没有投产,已经影响到贵广铁路两座牵引站的安全运行以及市中心的五座11万站的停电一些检修工作,有一些周边的一些用户也无法用电。”
村民方认为补偿款少了,所以多次阻拦施工;施工方则认为补偿款已经超出了国家标准,工程如果不能按时完工,影响将十分恶劣。难道此事只能这样僵持下去吗?君健律师事务所的程律师表示,如果村民对补偿款不满意,可以向政府反映。
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 律师 程进宝:“这个征地的方案以及征地的补偿和安置等相关方案经人民政府批准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应当由市或者是县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呢组织实施,若被征地的农户,对征地的补偿,以及相关的费用有疑义的,可以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反映,由人民政府呢进行协调批准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呢进行裁决。”
不过程律师也说了,电力建设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村民不能因为自己个人的私利,影响到公共利益。小合头村的三位村民无权阻拦施工,扰乱正常生产秩序。如果村民们再次阻拦施工,施工方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
我们可以知道由于这个事件产生的影响确实是非常大,我们也希望赵家三兄弟能够提出一个让大家接受的合理的赔偿要求,施工方也能够和小合头村村委进行一个商谈,与他们能够达成统一,让工程尽快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