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2月3日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潘永建副主任受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主动适应人大工作新要求,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