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将在3月1号施行,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法律将给与家暴受害者更多的帮助。
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很多人在遭受家暴时会选择一味忍让,只有当严重危及自身安全,万不得已时才报案或求助。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25%的女性在婚姻中曾遭受家暴,包括侮辱谩骂、经济控制、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冷暴力等等。每年40万个解体家庭中,约有25%缘于家庭暴力。
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往往被定位于“家庭”范畴,基于不应过度干预私人家庭生活的原则,公权力通常只是在家庭暴力上升为刑事案件时,才可能介入。而首部《反家暴法》的通过和实施,就是通过规范公权力,用法律武器给予受害者必要的救助和干预。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条款中,可以看到受害者有哪些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一是该法第16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向加害人出具告诫书;二是第23条规定,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三是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四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可以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求助群体进一步扩大。而单位和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也有权及时劝阻。最后,考虑到未婚同居或者“离婚不离家”的现象比较普遍,“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被纳入其中,保护了这部分人群的权益。
首部反家暴法可谓亮点频出,今后许多法律条款可能还会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让其在司法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很多人在遭受家暴时会选择一味忍让,只有当严重危及自身安全,万不得已时才报案或求助。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25%的女性在婚姻中曾遭受家暴,包括侮辱谩骂、经济控制、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冷暴力等等。每年40万个解体家庭中,约有25%缘于家庭暴力。
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往往被定位于“家庭”范畴,基于不应过度干预私人家庭生活的原则,公权力通常只是在家庭暴力上升为刑事案件时,才可能介入。而首部《反家暴法》的通过和实施,就是通过规范公权力,用法律武器给予受害者必要的救助和干预。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条款中,可以看到受害者有哪些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一是该法第16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向加害人出具告诫书;二是第23条规定,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三是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四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可以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求助群体进一步扩大。而单位和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也有权及时劝阻。最后,考虑到未婚同居或者“离婚不离家”的现象比较普遍,“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被纳入其中,保护了这部分人群的权益。
首部反家暴法可谓亮点频出,今后许多法律条款可能还会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让其在司法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谭香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