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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新规4月1日起实施 12个重点先睹为快

2016年03月23日 10:51:01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4月1日起,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开始施行。新规调整多达45处,车友们如何掌握这些新变化呢?我们的记者为您总结了12个重点。
  重点1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正式露面。
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重点2 对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可更早申领A证。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A1)、牵引车准驾车型(A2)。
  重点3 放宽了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增加了单眼可以考证的条款,放宽了手掌条件,更加明确了下肢条件。
  重点4 全面放开驾证考取户口地域车型限制,换证不用回发证机关了。
取消户口所在地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全部准驾车型,可以在工作地换证。
  重点5 城市公交车驾驶证可以直接增驾至大型客车。
增加了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5年以上,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 
  重点6 增加了内地居民持有境外驾驶证在内地申请驾驶证的限制条件。
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需要考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重点7 C1、C2 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了。
  重点8 未违法被注销的驾驶证可直接申请原准驾车型。
因为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有机会直接恢复原准驾车型。
  重点9 适应“互联网+”特点,具备条件的考生可以一次性预约并参加科目二、三的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重点10 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由原来的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
  重点11 放宽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条件限制。
  重点12 明确了身体条件证明的有效期。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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