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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核心价值观】甘桂明:全国模范检察官的法律坚守

2016年08月01日 10:08:18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甘桂明,她用22年的青春,带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用忠诚维护法律的尊严坚守法律底线,守护公平正义。 
  当一名检察官就一直是 甘桂明儿时的梦想,大学毕业后甘桂明如愿以偿,分配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她用认真和专业对待每一案子。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公诉二处 处长 甘桂明:“每一个案子对我来说都是挑战,我乐于接受这份挑战,在我们所办理的案件里面 每一个案子都是不一样的,有着不一样的情节,不一样的犯罪类型,不一样的法律关系,通过办理每一个案件我都能学到新的知识。”
  正是因为办理不同的案子,甘桂明才提高了自己各方面的知识。正因为如此,每一次接到新案子,她就把它作为一个新的挑战。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公诉一科 副科长 李从戎:“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案件审查工作,时间长了谁都难免产生厌倦。但甘桂明却像刚刚进检察院的那样,干劲特别足,无论案件大小,无论事简单还是复杂,她都会仔细审核每一份证据,认真研究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用行动保障每一个案件的公平与正义。”
  2014年,甘桂明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为某专案组成员,担任公诉人并负责专案组各项事务。该案是最高检察院指定广西办理的第一个省部级领导犯罪的案件。甘桂明制作出详细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审查表》和全案同步录音录像审查报告,获得了最高检察院公诉厅的高度肯定。
  检察官与律师,在刑事诉讼庭审结构中,是一个天平的两边。过去,这两边对立得多,碰撞得多,但是交流得少,协调得少。作为公诉人,甘 桂明认为,检察官和律师不是简单的诉辩关系,更不是简单的对抗关系,而是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 
  桂林市律师协会 理事 李振华:“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我很荣幸地和甘桂明检察官在法庭上有多次的较量和交锋我是由衷的敬佩这位女检察官,因为她对工作非常的认真,细致,以理服人,业务娴熟对人也以真诚待人,人很谦卑,那么我们认为甘桂明检察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很值得我们所有的法律人去认真的学习。”
  采访中,甘桂明对记者说,她每接到一个案子,就喜欢研究案件后面的东西,从犯罪嫌疑人的经历、个性、职业,可以归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心理特征。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公诉二处处长 甘桂明:“我体会到不能盛气凌人地对待他们,而是要心平气和的与他们沟通,赢得犯罪嫌疑人对检察官的尊重和信任,对法律的敬畏,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摒弃抵触心理,认罪伏法。”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甘桂明在检察事业上,20多年的努力与付出,终于获得了肯定,近年来,她先后荣获了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广西杰出青年卫士、广西十佳检察官、广西首届女检察官之星、全区十佳公诉人的称号。 
(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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