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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出你的微电影 展现我们大美桂林

2016年09月20日 10:50:47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资讯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现在微电影这种影视形式对大家来说已经不陌生了,大伙不仅看过微电影,还有很多喜欢影视有着导演梦、演员梦的朋友们,也都拍摄过微电影。现在对于这些喜欢微电影这种影视形式,喜欢通过它表现的自己的朋友们来说,一个展现自己的机会来了。“2016大美桂林.微影故事”微电影大赛正在展开。
  为了进一步“挖掘桂林文化价值、寻找桂林文化力量”,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桂林电视台将于2016年8-12月联合举办微电影大赛。大赛以“大美桂林.微影故事”为主题,积极展现桂林经济、社会、文化等建设成就和风采,展现大美桂林人文历史文化底蕴,讲好桂林故事,传递社会正能量。这次大赛对参赛者年龄、工作范围不做具体要求,全国各地影视团队、微电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要参加“大美桂林.微影故事”微电影大赛,您的作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原创作品。内容紧扣主题,健康活泼向上,形式不拘一格,展现时代精神,具有一定审美价值观与人文精神。
  2、要求作品内容丰富、主题鲜明,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去挖掘和表现主题,具有相应内涵和表现力。在影像风格、艺术追求和制作水准等方面有优良表现,分辨率要求高清,画面音质流畅,剧情精炼不冗长,制作匠心独具,有一定视觉冲击力。  
  3、作品时长为5到30分钟之内,要求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并设置简体中文字幕,鼓励中英文字幕并置,提交作品刻录为AVI、MPEG等常用视频格式,不需要压缩。
  4、参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良俗、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5、所有参赛影片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
  如果您有意参加这次微电影大赛,您需要通过以下这些方式报名参加:
  1、参赛选手需登录大赛官网——桂视网WWW.GLTVS.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赛作品需统一命名为“大美桂林.微影故事”加作品名称的形式。
  2、将完整作品和JPG格式的大于500K的电影海报或者截图,用光盘或U盘装载寄送至活动组委会,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安新北路1号桂林电视台新媒体中心。并注明“大美桂林。微影故事”微电影大赛字样。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73—3890477 。作品必须在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
  3、参赛选手加入“桂林微电影大赛群”QQ群,群号:461023885。
  4、参赛者可选择性准备参赛3分钟以内的视频作品拍摄花絮。
  5、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报名参加“大美桂林.微影故事”微电影大赛的选手不用缴纳报名费,还有机会获得相应的奖金,本次比赛共设置了4个级别的荣誉奖励: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入围奖8名,奖金各3000元。
  据了解,优秀的作品还将推荐参加国家级微电影评选和申报有关专项资金补助,电视机前的您还等什么呢,实现梦想展现自我的舞台正在向你敞开大门。
(李蔚 唐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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