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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提醒:航空公司延误赔偿实行新规

2017年01月16日 09:32:55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置顶资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在春运期间乘坐飞机也是很多人的选择,坐飞机与火车不同,经常会由于天气、航空公司等原因造成延误。过去因为处理飞机延误的问题,乘客和航空公司之间爆发过很多冲突和矛盾,最近在国家法规的督促下,国内航空公司拿出了明确的飞机延误赔偿方案。
  今年1月1日起,《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中国民航局也依据《规定》对航班管理做出了相应要求。随后,国内共有42家航空公司先后对外公布了航班延误补偿标准。
  以中国国航的补偿条件及标准为例: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国航将根据延误的实际情况,向旅客提供经济补偿。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南方航空、东方航空的补偿条件及标准与中国国航类似。
  根据民航局有关数据,在航班延误的几个主要原因中,“航空公司原因”位列“天气原因”和“空管原因”之后,排名第三,所以排除客观因素,仅把“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延误“列入赔偿范围,其实还是比较合理的,也能对航空公司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减少延误起到督促作用。
  除了上述42家航空公司外,中联航、长安航空、西部航空、乌鲁木齐航空、广西北部湾航空、九元航空、春秋航空、桂林航空等8家航空公司表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航企不提供经济补偿。不过这8家航空公司,大多数是所谓的“廉价航空”。有法律专家认为,“航空公司不区分自身过错和其他原因一概不予补偿的做法,涉嫌构成不公平格式条款,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霸王条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是无效的”。
  虽然航空公司对航班延误的赔偿条件进行了限制,但是目前的航班延误险条款里,并没有限定航班延误原因。也就是说,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只要达到赔偿标准,旅客就能获得相应赔偿。而电视机前的观众们在春运期间也就不必因为航空公司不同的延误政策而纠结,只要买一份延误险就能免去不少维权可能带来的麻烦。
(唐岳 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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