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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交警锁定撞死六旬老人逃逸车辆 肇事者投案自首

2017年03月10日 09:31:59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张鸿燕  阅读:   查看评论()
  2月25日,荔浦县马岭镇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辆小车将一名66岁的老人撞死后逃逸。案发后,荔浦县交警通过排查锁定逃逸小客车,通过电话联系,3月3日,肇事者莫某来到马岭镇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莫某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交通事故发生后,民警在事故现场提取到肇事车辆经碰撞散落的碎片,疑为五菱小客车的车前保险杠,从痕迹上判断,事发时,现年66岁黎某英正骑自行车从马岭往荔浦县城方向骑行,途径马岭镇大桥时,与同向行驶的五菱小客车发生碰撞,五菱小客车随后逃逸,事故导致黎某英当场死亡。2月26日,警方向社会发布了该案的协查通报,同时通过事故现场遗留下的种种线索,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展开排查,最后锁定了肇事车辆是一辆桂c牌的浅黄色五菱小客车。 通过对车辆信息的进一步查询,办案民警获得了嫌疑人莫某的联系电话。在家人和民警电话的劝说下,犯罪嫌疑人莫某于3月3日中午,来到马岭镇派出所自首。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莫某的带领下,办案民警找到肇事车辆时,肇事车辆竟然完好无损,没有任何发生过碰撞的痕迹。对此莫某交代,由于害怕,事发后,自己买来了车辆的前保险杠和发动机盖等汽车配件,在自家的果地里,自行对损坏的配件进行更换,换下来的配件,他则运到马岭镇大绿水村处丢弃。随后在莫某的指认下,民警找到了被丢弃的事故汽车配件。说起事故发生的经过,莫某懊悔不已。
  犯罪嫌疑人 莫某:“我心里面是想停下来看一下,究竟是那个人,是什么情况,我想停了的,但是后面一直按喇叭,然后我就走了,心里想,就是碰了一下单车,没什么大情况的,自己又怕下车后,被后面的打,所以我就这样走了,我在家呆了三天,一天就是吃一餐饭,坐在家里都是心凉的,(全家生活就靠我)一个人做,没办法,我说实在的,我出事后就没有人做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报保险,天网恢恢,无处可逃,只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有效保护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荔浦台 旺恒 唐国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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