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桂林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新增两到三家三级医院,同时放宽条件鼓励社会办医院,与公立医院形成互补和竞争,方便群众看病。
《规划》 对我市三级医疗机构的布局进行了安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新增2-3家综合医院,其中1家公立医院,不再新增设置三级中医类别医院;《规划》还划定了我市医疗资源核心区域,具体范围为:北至环城北一路;东至环城北二路、普陀路;南至上海路、漓江路;西至环城西二路。在这个核心区域,(删)不再新设置审批各类门诊部;(删)不再新设置审批各级各类医院。
核心区域内不再新设置审批各级各类医院的规定也并非绝对,《规划》指出,如果是康复、护理、儿科、老年病等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级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的独立法人的医疗机构、升级和新设置少量急需医疗机构、除十字街以南至南门桥以北以外的核心区域内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可以适当放宽限制条件。
《规划》呈现出鼓励社会办医院的特点,提出要放宽举办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政府购买社会办医院提供的服务。
同时,《规划》还鼓励和引导医疗资源向基层社区倾斜,向临桂新区进驻,例如,明确提出要支持在临桂新区新设桂林市旅游综合医院,支持临桂区人民医院即桂林医学院二附院从二级综合医院升级为三级综合医院,以此进一步配套完善新区的优质医疗资源,让临桂新区更加“宜居”,推动新区建设。
《规划》 对我市三级医疗机构的布局进行了安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新增2-3家综合医院,其中1家公立医院,不再新增设置三级中医类别医院;《规划》还划定了我市医疗资源核心区域,具体范围为:北至环城北一路;东至环城北二路、普陀路;南至上海路、漓江路;西至环城西二路。在这个核心区域,(删)不再新设置审批各类门诊部;(删)不再新设置审批各级各类医院。
核心区域内不再新设置审批各级各类医院的规定也并非绝对,《规划》指出,如果是康复、护理、儿科、老年病等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级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的独立法人的医疗机构、升级和新设置少量急需医疗机构、除十字街以南至南门桥以北以外的核心区域内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可以适当放宽限制条件。
《规划》呈现出鼓励社会办医院的特点,提出要放宽举办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政府购买社会办医院提供的服务。
同时,《规划》还鼓励和引导医疗资源向基层社区倾斜,向临桂新区进驻,例如,明确提出要支持在临桂新区新设桂林市旅游综合医院,支持临桂区人民医院即桂林医学院二附院从二级综合医院升级为三级综合医院,以此进一步配套完善新区的优质医疗资源,让临桂新区更加“宜居”,推动新区建设。
(王思聪 秦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