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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季度查获酒后驾驶210起 醉酒驾驶20起

2017年04月25日 10:03:17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张鸿燕  阅读:   查看评论()
  为有效防范因酒驾、毒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4月20号晚上,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打击酒驾、毒驾违法行为的统一专项行动,当晚共查处9起酒驾违法行为,其中2起为醉酒驾驶。
  当晚11点,秀峰交警联合秀峰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市交通管理局运管处,在解放东路文化宫路口设卡检查。结合城区酒驾违法规律特点,针对夜间等重点时段,民警重点筛查摩托车、小型轿车等车辆,对辖区车辆逢疑必查、有违必纠。
  晚上11点30分左右,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经过检查点时,试图加速强行冲卡。被民警拦下后,这名男子身上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立刻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峰大队 副大队长 廖志强:“经过大概两个小时的时间,我们一共查获了9个酒驾的(司机),其中有两个疑似醉酒,待会我们还要带他们进行进一步的验血检验,其中还有一个他是无证驾驶,还使用了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长期以来,桂林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整治酒驾违法行为,从原先定时定点地查处酒驾,逐渐扩展为不定时、不定点、全天候、异地交叉等方式进行查处。除了开展全市统一行动,各辖区交警大队也会按照辖区实际情况,不定期地开展“白加黑”、“零点行动”等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据统计,2017年第一季度,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共查获酒后驾驶210起,醉酒驾驶20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峰大队 副大队长 廖志强:“随着夏季逐步来临,酒驾违法行为抬头趋势比较明显,根据我们查处的酒驾经验来说,多数酒驾的行为都发生在20岁到50岁之间,而且他们喝酒不多的情况下,都抱着一种侥幸心理,所以我建议不管饮酒多少,喝酒不开车。” 
(谭香雨 吴云鹏 通讯员 卢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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