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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 哪条对你影响最大?

2017年05月02日 10:34:30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所属分类:国内新闻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2017年5月1日,劳动节,有一批新法规正式实施。其中包括银行卡复合卡磁条交易功能将全面关闭;网游须实名,不得让“游客”充值;城管执法记录全过程,不得设罚款目标……哪条法规对你影响最大?

资料图:民众展示银行卡。 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央行:银行卡复合卡磁条交易功能将全面关闭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提出“自2017年5月1日起,全面关闭芯片磁条复合卡的磁条交易”。此次将停用的只是芯片磁条复合卡的磁条交易功能,它的芯片交易功能仍然可以使用,不会受到影响。此外,纯磁条卡的使用也并未受到限制。
  提醒:为提高安全系数,还在使用的纯磁条卡最好尽快更换为芯片卡。
  网游须实名 不得让“游客”充值
  《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不得为使用游客模式登陆的网络游戏用户提供游戏内充值或者消费服务。提倡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设置未成年用户消费限额,限定未成年用户游戏时间。
  城管执法记录全过程 不得设罚款目标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申请执行人可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拒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搜查措施;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七项国家环保标准5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环保部发布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5月1日起施行。其中,《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中19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

资料图:乘客乘坐北京快速直达专线47路。中新社发 刘亮 摄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实施特许经营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5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特许经营,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授予线路运营权,并签订线路特许经营协议。
  30万元才能“玩”分级基金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根据上述两份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的内容,满足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条件、通过综合评估并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才可申请开通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的权限。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资料图:山西太原,置业顾问为民众推荐商品房户型。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北京:买房须刷本人银行卡
  中国人民银行营管部和北京市住建委于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开发商和中介履行反洗钱义务。按照新规,开发商在售房、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中,必须要求房屋交易当事人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且必须使用出卖人和买受人的银行账户,通过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支付。也就是说,今后买房,购房者必须刷本人的银行卡。
  云南:高铁封闭区玩无人机 罚款1000元
  5月1日起,云南实施全国首个地方性高铁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对在高铁安全区域内放风筝、孔明灯、无人机“黑飞”,擅自进入高铁封闭区域,传播影响高铁安全的不实信息等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对涉事单位处以1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
  浙江:食品摊贩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提出,食品摊贩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店铺,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吉林:禁止商品捆绑销售
  5月1日开始,《吉林省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开始实施。其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
  四川泸州:对违法建筑限制办理产权登记
  《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2017年5月1日正式实行,条例规定对查证属实的违法建设,查处机关可以函告不动产登记机构限制办理产权登记等。
  江苏:对虚假鉴定“零容忍”
  《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对于虚假施行鉴定“零容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鉴定机构指使鉴定人作虚假鉴定的,将被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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