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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有新福利

2017年06月13日 09:43:18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置顶资讯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工作已经全面铺开,从下个月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也将会有大幅提高。
  据了解,从今年7月1号起,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将统一实施《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原各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在新的暂行办法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会有一些新的变动。主要内容包括:(字幕)
  1、市本级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到60%;
  2、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在原来12种的基础上增加到29种;增加的种类为甲亢、
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慢性充血性心衰、结核病活动期、肾病综合征、癫痫、脑瘫、重症肌无力、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强直性脊柱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血友病;
  3、明确了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从出生之日起住院可以报销;
  4、增加了急诊留院观察医疗和设立家庭病床管理待遇;
  5、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的,在住院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基础上提高报销比例5%。 
(蒋沛玲 张睿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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