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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特色小镇建设的若干建议

2017年07月20日 10:55:17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提案与回复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关于推进我市特色小镇建设的若干建议
民革桂林市委会
  特色小(城)镇包括特色小镇、小城镇两种形态,主要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是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创建一批特色小镇,这不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而且有利于破解经济结构转化和动力转换的现实难题,是我市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重大战略选择。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改造、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等工程,大力培育城镇特色,全力打造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我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数量位居全区前列,我市共有6个镇、10个村列入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录,其中4个镇、5个村列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录,49个村落列为中国传统村落,占全区总量的半壁江山。2016年10月,恭城莲花镇还入选第一批全国特色小镇。
  一、我市特色小镇建设推进中面临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从总体来说,特色小镇建设仍然处于缓慢探索前进阶段,主要问题如下:
  (一)对特色资源的把握和利用上存在盲目性
  我市很多小城镇对自身所拥有的特色资源没有深入挖掘,定位不清,对如何利用这些自然或人文资源,缺乏活跃的思路。
  (二)产业基础较弱,显示出偏旅游性、同质化的趋势,产城融合不佳
  相较于浙江省等其他省市特色小镇建设的类别涵盖范围广、规划鲜明,我市的特色小镇建设基础差,配套设施缺乏,人员、信息、资金等资源要素难以聚集;乡镇龙头骨干企业少,没有形成产业链缺乏竞争力;特色小镇申报和建设,绝大多数都是旅游、休闲特色类别,形式单一,同质化倾向严重。
  (三)规划无全局性、粗放型,执行效果不明显
  如桂林市雁山草坪乡、龙胜县龙脊镇,2013年开始投入建设,建设期尚不满三年,特色小镇的建设项目上马时间紧、任务重,前期规划科研工作准备不到位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跑偏走位,未能达到建设特色小镇引领地区城镇化建设快速良好发展的初衷。从规划执行的效果上看,存在雷同现象。
  (四)资金短缺,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缺乏
  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给财政造成很大压力;从小城镇建设工程中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基本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很少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编制等问题突出,县、乡镇的管理机构、人员、技术力量都有待加强。
  (五)管理水平偏低,服务和设施跟不上需要,宣传营销乏力
  乡镇政府管理与财政、税务、土地、住建规划等职能部门管理条块分割,政权与事权不统一,协调统筹难度大,效率低。宣传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导致小城镇建设脱离市场,企业和居民矛盾不能有效解决。
  (六)发展与用地矛盾日益突出,政策和制度保障滞后
  用地结构不合理,政府不能及时提供行之有效的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产业的集聚发展和用地需求难以协调。
建议:
  (一)成立专门机构或成立工作组,系统调研全市乡镇资源特色、文化传统和区位优势等
  着重突出各区域间不同的产业特色、经济特征及人文历史底蕴,打造各具竞争力的创新创业空间,从而高起点修编我市各县区特色小镇建设与发展规划,将小城镇国民经济与社会法则、总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协调,实现资源要素与时空领域的最佳匹配。
  (二)加快特色产业培育,壮大城镇经济
  特色小镇产业定位要突出“特而强”,不能“百镇一面”。 如:
  1、可以一个产业为龙头,拉长产业链,将其打造成为产业集中、专业化强、富有特色的地方特色产业集群。
  2、注重对传统历史文化的挖掘,如阳朔县福利镇,在历史上有水上商埠美誉,是桂林及周边的水上交通枢纽,可在小城镇建设中充分考虑到这一历史特点,在城镇规划设计、外立面打造、宣传等方面突出特色。
  3、注重引进资本、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产品档次与竞争力。在条件不成熟和特色不明显的乡镇,不盲目上马建设项目。在发挥旅游休闲特色的同时,努力突破产城融合难题。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实现投资多元化
  一是可建立“特色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专项基金”,发行项目建设债券;二是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培育、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等,政府予以优惠的税收、金融政策;三是引入有实力的投资建设主体,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四是创新融资方式,探索产业基金、股权众筹、PPP等融资路径,加大引入社会资本的力度;五是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专业的市场推广、技术孵化、供应链整合等服务,使特色小镇成为新型众创平台。
  (四)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完善配套扶持政策
  汇总我市特色小镇重点培育乡镇土地利用情况,为地产与特色产业相辅相成融合发展提供后备支持。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出让收益共享机制,考虑将建设用地不紧张的一般乡镇通过土地增减挂钩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转让给所在县(市)的特色小镇所在地。
  (五)做好特色小镇建设的宣传推进
  一是做好形象宣传,建议由桂林市层面统筹推进宣传工作,各县区在此基础上做分别的宣传工作方案,按计划分步骤实施。二是对内宣传引导,争取到原住民对特色小镇的理解和支持,平衡好企业与居民的利益,具体的实施由企业公司和当地居民协力完成。
  (六)做好长期教育规划  
  把特色小镇建设的理念当做一种文化传承项目引进村镇、县乡,将其贯穿到民族、民俗文化的长期教育规划和实践中,使特色小镇建设在薪火相传中不断巩固、发展和光大。                 

提案回复

办理结果分类:A市发改函字〔2017〕75号

对桂林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83号经济类第17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桂林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特色小镇建设的若干建议”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培育特色小镇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同时也是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更好的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我委组织编制了《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正式印发。《规划》中根据不同的功能定位,提出建设如灵川定江、雁山镇、临桂会仙、永福百寿、兴安镇等24个以商贸、科教医疗、特色旅游、养生休闲、文化等产业为支撑的特色新型城镇。但是目前,我市在特色小镇建设领域正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尚未成立专门的机构,也没有特色小镇的专项规划,下一步我委将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二、特色小镇建设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通过吸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拓宽融资渠道,是破解特色小镇建设“融资难”问题的探索方向。目前,我委也积极鼓励运用PPP模式推动如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在下步工作中我委将继续关注相关政策,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在特色小镇建设宣传方面,一直以来我委都非常重视,收集如国家层面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怎么推进特色小镇等资料下发给各县区参考学习,同时在网站上发布有关特色小镇的信息。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继续加大特色小镇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影响,切实提高群众的认同感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请贵单位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主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及电话:谭嘉  2815366



对政协桂林市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第083号提案经济类17号的答复函


民革桂林市委会:
  贵单位在桂林市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上 “关于推进我市特色小镇建设的若干建议” 的提案(编号为:经济类第17号),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1年以来,我市临桂、灌阳、平乐、荔浦、兴安、恭城、永福、全州、资源相继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工作,为缓解我市建设用地指标紧张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特色小镇建设需要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当地县政府可在本县辖区内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将废弃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等建设用地复垦出来农用地(耕地)指标,统筹用于本县范围内的特色小镇建设,既可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也保障了特色小镇建设用地指标,达到了一举多赢的效果。
请贵单位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与意见。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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