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桂林市老城区公共绿地草坪面积
和规划增加停车设施场所的建议
提案者:市政协委员 韦广寿
一、问题与原因桂林是个山水旅游文化名城,近年来经过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建设,已经初步形成“景在城中,城在景中”的城市格局,旅游景点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桂林市的城市道路,是连接各个景点的“旅游通道”;在桂林的街头巷尾,可以说是“移步换景”,游客一直处在观景浏览状态。但桂林市老城区给人的印象是狭小、拥挤、杂乱。其原因有二,一是在城市规划中建筑设施密度过大,空地面积过小,很多好的建筑,因为没有足够的空间距离,好的设计浪费了;二是桂林以往在绿化中重视植树,忽视植草,惟妙惟肖的山水,历史悠久的人文,都被茂密的树林掩盖了,这是林木与草地搭配不合理的原因造成的。
老城区大部分道路狭窄,空间局促,近年来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直线上升,外地自驾游比例上升较快,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
二、可行性与对策
去年以来,随着市政府搬迁临桂新区办公,桂林市行政中心西移,给疏解和提升老城区带来机会,是重新调整老城区公共绿化与基础设施的最好窗口。
同时,在城市建设中,在老街区拆建过程中,在没有成熟的规划的情况下,建设草坪是最好的缓行方式,即可以节省财政开支,又可以快速提升城市风貌与品位。草坪本身固有的特点:它低矮、整齐、色泽均匀、质地适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对地形、水体、建筑及乔、灌木、园路、小品等园林景观都可以起到非常好的对比与调和、烘托及陪衬的作用和效果。通过与它们的配合使用使各自的特点更加突出,尤其是使作为主景的建筑、植物等景观的特点更加显现出来,起到突出主景的作用。草坪与水体相配合使用,可广泛应用于公园、游园、广场、庭院、风景区的规划中,布局上也是水体向建筑等其他人文景观过渡的良好材料。
建议
1、在老城区的规划建设中,增加公共绿地尤其是草坪的面积,使老城区风景绿化格局更加合理,景观品味有较大提升。2、增加公共广场及停车设施,使旅游交通更加方便快捷。
提案回复
桂 林 市 规 划 局
办理结果分类:A类 市规函〔2017〕43号
对桂林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69号
城建类42号提案答复的函
韦广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桂林市老城区公共绿地草坪面积和规划增加停车设施场所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绿地和停车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的关心。如您所说,在我市城市绿地规划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林木与草地搭配不合理的情况,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注意和改进。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市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难问题也日益凸显,确需采取一些措施来缓解我市停车难的问题。
二、在增加老城区公共绿地尤其是草坪面积方面,我局和市园林部门均做了很多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
首先,市园林部门于2006年在《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的指导下组织编制了《桂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绿规》),我市的绿地依据《绿规》的要求进行绿地分类和空间控制,按照500米见绿布局,并分期建设。《绿规》是桂林市绿地规划和建设的主要依据,目前《绿规》正在进行修编,市园林部门也将按市财政投入逐步推进绿地建设项目。
其次,在绿地审批方面,市园林部门原负责的绿化方案设计审查事项已被国务院取消,而我局对绿地的规划审批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对一般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指标进行审核,不负责绿地规划布局和建设模式的审查;二是在公园规划方案审查时,还会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公园规划所考虑的历史文化、地方特色等因素以及附属景观建筑风貌进行充分论证,并就树种选择和如何配置林木和草地作适当的规划引导。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相关的规划研究和做好规划引导工作。
第三,在草坪绿地的具体建设方面,市园林部门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如桂阳路、机场路、西二环路、桂磨路等道路绿化实施过程中都采用了大量的草坪作为前景来陪衬和突出主景,也采用了草坪进行空间分割,做到疏密有致,起到了良好的控制景观节奏和韵律变化的作用。此外,桂林园林植物园、訾洲公园、雁山园博园等公园建设过程中都打造了许多草坪景观空间,草坪与公园内其他景观相得益彰,构建了完美的景观格局,对景观品味起到了良好的提升作用。当然,在公共绿地的建设过程中,条件满足的情况下,通常应尽可能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多层复合模式,以更好地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品质,如何合理布置草地需做更细致的研究论证工作。
第四,桂林市行政中心西移,有利于疏解和提升老城区,也为重新调整增加老城区公共绿化化解了用地紧张之矛盾。诚如提案所言,草坪作为园林绿化的一种模式,具有低矮整齐、纤细茂密、青翠美观等诸多特点和优势,与其他园林景观搭配,可以起到很好的调和、烘托及陪衬作用和效果,在老城区拆建过程中,在没有成熟规划的情况下建设草坪绿化不失为一种极好的缓行之举,市园林部门将在今后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过程中加以推广应用,并采取统一规划、见缝插绿、协调推进的办法先行实施草坪种植,增加绿量和开敞活动空间。
二、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方面,我局一直在积极努力,并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桂林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于2013年3月牵头成立了桂林市城市公共功能完善提升行动指挥部,组织制定了《桂林市停车场设施完善提升实施方案》,确定了一批立体停车场的改造与建设任务,同时还组织制定了《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意见》和《桂林市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工程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办法》,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立体停车场。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局已组织完成了一批停车场的新建、改造和整治恢复,包括八桂大厦地下停车场、置业广场地下停车场的恢复开放和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地下机械式停库、公安局大院机械式停车库、红街机械式停车库的新建等,新增停车位约2380个。2016年,我局又组织编制了《桂林市城市停车场近期实施规划》,纳入近期实施建设(改造)的停车场(库)共28处,包括漓江剧院机械式停车库、訾洲公园机械式停车库等,规划停车位约9140个。目前,该实施规划已经2016年桂林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第10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已按程序对该规划进行了公示,拟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待该实施规划批复实施后,我市的停车环境也必将得到不断地改善。
二是严格把好新建项目的停车指标关,对新建项目的停车指标实行严格控制,并基于城市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的现实,在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新建项目的停车指标要求,以最大限度地确保城市建设中的停车位满足社会需求。
三、在公共广场规划方面,我局同样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在编制老城各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在保留现有公共广场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划控制一些边角地作为公共广场;二是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时要求各项目按规定安排一定面积的公共活动场地;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桂林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于2013年3月牵头推进桂林市城市公共功能完善提升工作,完成了一批公共广场节点的改造,如瓦窑小游园的改造等。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相关规划管理工作,确保城市公共活动场地能够有增无减。
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规划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