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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现义务教育公平,解决桂林市小升初困境的建议

2017年07月20日 16:27:29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提案与回复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关于实现义务教育公平,解决桂林市小升初困境的建议
提案者:市政协委员  江 滨
  三年前桂林市出台了关于民办初中小升初的新招生方案,此方案实际是治标不治本,换汤不换药,民办初中6月招生,公办初中分配放在7月进行,75%的面谈比例,摇号有多大的意义?而且,经过了6月的面试和摇号,好生源几乎没有了,公办学校的生源依然得不到任何改善。而近两年来,除了因民办初中依然私下安排考试使得小升初培训机构日益蓬勃发展,更是催生了好几所高价的民办小学。
  这些年,高价民办初中得以不断扩招也是造成公办学校生源质量差的原因之一。高价民办初中一个学期的学费最低4500元,大学本科一学年的学费也才4700元左右,不是家长们都有钱愿意读高价学校,是没办法勒紧裤腰带想让孩子受到好的教育。桂林市这些年把优质的公办初中改成了民办,剩下的公办初中就更没有了吸引力,如果没有多年前对优质中学的初中部的国有民办化,以及这些年来对这些学校的热捧,就不会有公办中学生源问题,也不会有现在家长惟民办马首是瞻的现象。
  每年小升初各民办初中抢生源的盛况就如同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愈演    愈烈,烧的是家长们的人民币和孩子们的快乐时光(马不停蹄地穿梭于小升初培训班、补习班)。
  事实上,很多市民都认为,既然是9年义务教育,那么在9年义务教育阶段,就应该让所有的中小学生平等享有公办教育资源,不应该设立高价的“民办初中”和“民办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价初中、高价小学的蓬勃发展,是教育改革的失败之笔。国内长三角发达地区的不少城市已经逐步取消了高价的“民办初中”。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将在2017年9月1日开始实施。
解决九年义务教育的公平问题,是民生问题,也是一个地方政府是否有所作为,是否愿意作为的标志。桂林市这些年的义务教阶段小升初的乱象是全区有名的,如今有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为依据,桂林市应该积极推进和贯彻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走出小升初的困境。
建议
  一、对现有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应进一步明确非营利性办学的内涵:“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在此基础上指导民办学校制定合理的收费价格。
  二、在民办学校价格趋于合理的情况下,小升初“民办学校打破头”的现象会更激励,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抢生源”的问题如何解决?鉴于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考试作为升学与否的衡量标准,建议采取“先摇号、后面谈”的方式予以解决,具体办法如下:
  1、全市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的小学生都有资格报名参加摇号,每个小学生只允许选择一所学校参加摇号。每所民办学校按当年招生名额的100%设定摇号名额;
  2、摇号后未获得录取名额的学生进入学区的初中分配入学;
  3、同时取消示范性高中招收学区生的比例,使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的学生在中考时都能公平竞争、公平录取。
  三、合理评估民办学校的招生条件,学生人数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广西**的相关管理规定,小学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目前大部分民办初中的班级人数都是超员的),按城区学龄儿童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促进公办中小学的良性发展;
  根据桂林市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民办初中招生采取一律报名摇号录取,可以使公办中学在和民办中学在同样生源的平台上竞争,同时政府要加强公办中学的硬件建设和教学质量,让老百姓信任公办教育。希望政府应该懂得,义务教育应该是一种政府的投入,而不应该是赚钱的工具 ,也不能成为民营资本用来赚钱的工具,应该对非营利性的民营教育资本予以支持和鼓励,引导盈利性的民营教育资本逐渐合理地退出义务教育的范畴,投入到职业技能教育等范畴。随着高价民办初中的消失,相信这条利益链上的高价民办小学也会自然萎缩。
备注:
  * 1996年3月9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6号发布《小学管理规程》第十一条 小学采用班级授课制,班级的组织形式应为单式,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采用复式。教学班级学额以不超过45人为宜。
   *2009年4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18.健全学籍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入学、转学、休学、毕业(结业肄学)手续完备。中小学均不实行留级制度。严格控制学生休学和流失,不得借故迫使学习困难学生退学,不得接收复读生和不符合条件的转学生,不得办全日制升学补习班,控制班级人数(原则上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得超过50人)。

提案回复

办理结果分类:A                     市教函〔2017〕23号

对桂林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总242号文教卫体类第25号提案答复的函
江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义务教育公平,解决桂林市小升初困境的建议”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7号)精神,加快落实桂林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公办初中质量提升计划,补齐教育短板”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出台了《桂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市区小学升入初中工作的通知》(市教基教〔2017〕7号),对市区小学升入初中(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同
 时,为进一步提升市区公办初中办学质量,努力满足广大市民“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教育”的愿望和要求,我们还制定了《桂林市区公办初中质量提升计划(征求意见稿)》。
  一、调整和改进小升初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市区初中生源结构
  为切实做好2017年市区小学升入初中(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市教育局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即着手进行调研和测算,科学预测了2017年小学毕业生人数及分布情况、初中学位数等,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多次城区教育局长、教研室主任研讨会及市区公办、民办初中校长、小学校长座谈会,主动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求了意见,经研究,对2017年市区小升初工作方案作出几个方面的调整和改进。

  (一)在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多校划片招生试点。

  作为实施市区公办初中质量提升计划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局于2017年恢复桂林中学初中部办学。针对中心城区公办初中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群众择校冲动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等情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12号)精神,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桂林中学初中部和十三中采取多校划片形式招生试点,将秀峰区榕湖小学、乐群小学、中华小学的毕业生作为桂林中学初中部和十三中的生源对象,上述三所小学毕业生可选择桂林中学初中部或十三中的其中一所报名。如出现某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则通过摇号(电脑随机派位)的形式进行招生录取,摇号未中的小学毕业生则安排到多校划片招生试点的另一所学校就读。

  (二)试行“部分公办初中与民办初中同时招生,公办初中兜底”招生模式。

  为优化市区初中生源结构,引导学生及家长理性对待“择校热”问题,合理选择公办、民办初中就读,市教育局将多校划片试点初中和市区民办初中纳入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同时报名招生,然后再由实行地段划片(单校划片)招生的公办初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学生进行兜底。

  1.部分公办、民办初中同时招生。

  小升初网上报名工作分为两个时段,第一时段参与招生学校包括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和市区10所民办初中。榕湖、乐群、中华三所参与多校划片试点的小学毕业学生可同时选择不超过3所公、民办学校进行报名(其中多校划片招生试点公办初中只能选择一所报名);非多校划片招生试点区域小学(即除榕湖、乐群、中华外的市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可同时选择不超过3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第一时段报名人数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将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招生工作结束。第一时段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报名结束后通过摇号在入围名单中确定相应比例的录取名单,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及市区各民办初中摇号录取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数的25%(桂林中学初中部和十三中报名学生全部入围,摇号录取比例为100%)。如需上调摇号招生比例的学校,应在25%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5%的幅度递增。各学校摇号顺序由摇号录取人数所占招生计划数的比例决定,摇号比例大的学校优先摇号,比例小的学校后摇号,摇号比例相同的学校通过抽签决定摇号顺序,并在第一时段网上报名之前向社会公布。第一时段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在第二时段继续开展网上报名,第二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工作结束。

  2.公办初中兜底招生。

  第二时段网上招生报名结束后,由市区其它公办初中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地段划片(单校划片)进行兜底招生。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在完成本学区招生计划任务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通过“学校推荐,免试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在市区内学位供需矛盾较突出的区域分流招收学生,这部分学生享有学区生资格。

  (三)对民办初中招生方案进行改进

  一是改进市区民办初中的招生方式。

  拟由原来的“面谈+摇号”调整为“摇号+面谈”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是完善学生报名入围的方式。

  学生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统一在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后,由过去的民办初中自主划定入围学生,拟调整为各民办初中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要求,依据学生德、智、体发展情况(即: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小学五年级下册期末质量检查和六年级上册学科素养检测结果及小学生体质监测成绩),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划定各校市区招生入围3倍名单。

  三是调整摇号和面谈录取的比例。

  2016年方案中,面谈录取比例为75%,摇号录取比例为25%。在2017年《实施方案》中,拟调整为在入围名单中摇号录取不低于25%的招生计划数,然后由各民办初中通过面谈形式确定不高于市区招生计划数75%的面谈预录取名单(其中,不高于50%的招生计划数在面谈时以入围学生德、智、体发展情况为依据优先预录,25%的招生计划数由各民办初中在入围学生中自主确定并预录)。

  二、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市区公办初中质量 

  市教育局研制《桂林市区公办初中质量提升计划(征求意见稿)》,目的是争取通过三年的努力,以实施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为抓手,以强化学校常规管理为重点,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主线,推进市区初中教育质量提升,缩小公、民办学校差距和校际差距,实现市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高位、优质、均衡发展,有效化解市区初中“择校热”问题,办好桂林市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在提升计划中,我们围绕提升办学水平,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教学质量这三大目标任务,通过全面实施学区制管理改革,恢复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初中部办学,强化公办初中常规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设立奖教助学基金,建立健全办学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等七大举措,力争达到提升市区公办初中质量的最终目的。
  三、关于对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明确非营利性办学问题
  我局已于近期成立了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并将与民政、发改、工商等部门联合,以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民办教育工作的管理。据悉,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于今年9月1日施行后,自治区将结合广西民办教育实际,研制相关实施细则,这也必将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非营利性质的界定和规范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请您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教育局
2017年5月3日


主管领导签字:唐建林
承办人及电话:毛建军,28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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