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21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在玉林市北流市举行。桂林市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所作的工作,在此次会议上得到肯定和表彰。
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参加会议并为获得自治区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颁奖,市长周家斌登台接受了自治区文明城市牌匾。
彭清华在会上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对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部署。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规律,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是指导我们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全区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自治区主席陈武宣读了关于表彰第七轮自治区文明城市,第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第一届自治区文明校园,2014-2016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桂林市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城市和2014-2016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龙胜各族自治县,荔浦县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县级城市,桂林警备区狮子岭干休所主管护师韦江菊、全州县永岁乡农民何有亮、蒋艳国被授予第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张道炽家庭、施娟家庭被评为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桂林旅游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永福县永福中学、阳朔县福利镇初级中学,全州县安和镇冠英初中,平乐县沙子镇中学,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荔浦县荔城中学、桂林中学,临桂区两江中学,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城第一中心小学、全州县城北完小,兴安县第一小学,灵川县八里街学校,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小学,资源县第一小学,灌阳县直属机关第二小学,桂林市民主小学,芦笛小学、龙隐小学,榕湖小学,大埠中心校摘得第一届自治区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此外,乐群小学,育才小学,雁山区教育科技局、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以及陈海荣等13人被授予2014-2016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参加会议并为获得自治区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颁奖,市长周家斌登台接受了自治区文明城市牌匾。
彭清华在会上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对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部署。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规律,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是指导我们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全区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自治区主席陈武宣读了关于表彰第七轮自治区文明城市,第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第一届自治区文明校园,2014-2016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桂林市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城市和2014-2016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龙胜各族自治县,荔浦县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县级城市,桂林警备区狮子岭干休所主管护师韦江菊、全州县永岁乡农民何有亮、蒋艳国被授予第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张道炽家庭、施娟家庭被评为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桂林旅游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永福县永福中学、阳朔县福利镇初级中学,全州县安和镇冠英初中,平乐县沙子镇中学,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荔浦县荔城中学、桂林中学,临桂区两江中学,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城第一中心小学、全州县城北完小,兴安县第一小学,灵川县八里街学校,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小学,资源县第一小学,灌阳县直属机关第二小学,桂林市民主小学,芦笛小学、龙隐小学,榕湖小学,大埠中心校摘得第一届自治区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此外,乐群小学,育才小学,雁山区教育科技局、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以及陈海荣等13人被授予2014-2016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广西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