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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起 独生子女将多出15天带薪护理假

2017年08月30日 11:24:31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对于很多独生子女来说,为了生活要拼命工作,陪伴父母的时间越来越少,就连父母生病在床也没有时间照顾。考虑到这一点,国家也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方便独生子女能有时间在父母面前多尽孝道。
  从今年9月1号起,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15天的护理老人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天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作、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除了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本次通过的实施办法还有不少亮点。
  居家养老方面:提供子女户口迁移、医疗保障便利。实施办法规定:县以上政府应当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扶助政策,为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提供帮助,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共同生活提供户口迁移、医疗保障等方面的便利,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交通出行方面:降低免费乘车起始年龄。现实中经常出现老年人在出行高峰期与上班族“争夺”公共交通资源的情况。对此,实施办法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逐步降低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老年人的起始年龄。
  医疗保健方面:基层老年保健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实施办法规定,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居民签约服务机制等内容。比如,为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并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老年婚恋方面:子女不得干涉老人离婚再婚。实施办法规定:老年人离婚、再婚后的家庭生活,赡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解除;赡养人不得以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为由,强占分割老年人的财产或者限制老年人对其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蒋文稳 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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