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29日),桂林市2017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对项目推进滞后县区和镇进行约谈,会议要求必须按照自治区提出的目标任务,在11月底完成项目开工建设。
据通报,截至8月25日,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推进较好的县区为:平乐县、永福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雁山区;推进工作基本正常县区有:荔浦县、资源县、灌阳县、阳朔县、临桂区;推进缓慢的县区有:全州县、灵川县;推进工作严重滞后的县(自治县)为:兴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
其中,兴安县界首镇、严关镇、高尚镇、湘漓镇,全州县石塘镇、大西江镇、龙水镇,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镇、三门镇,临桂区南边山镇,灵川县定江镇,灌阳县新圩镇等12个镇的12个项目仍未进入实质性动工。
会议强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推进的重要项目,各县区政府要继续把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在项目推进中要明确责任,具体到县区、镇的部门和个人;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除约谈外,还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会上,灵川、全州、兴安、灌阳、龙胜、临桂6县区作表态发言。副市长彭代元参加会议并讲话。
据通报,截至8月25日,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推进较好的县区为:平乐县、永福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雁山区;推进工作基本正常县区有:荔浦县、资源县、灌阳县、阳朔县、临桂区;推进缓慢的县区有:全州县、灵川县;推进工作严重滞后的县(自治县)为:兴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
其中,兴安县界首镇、严关镇、高尚镇、湘漓镇,全州县石塘镇、大西江镇、龙水镇,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镇、三门镇,临桂区南边山镇,灵川县定江镇,灌阳县新圩镇等12个镇的12个项目仍未进入实质性动工。
会议强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推进的重要项目,各县区政府要继续把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在项目推进中要明确责任,具体到县区、镇的部门和个人;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除约谈外,还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会上,灵川、全州、兴安、灌阳、龙胜、临桂6县区作表态发言。副市长彭代元参加会议并讲话。
(于凯 实习生 熊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