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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原乡纪委书记伙同村干侵占补偿款 县纪委执纪问责

2017年09月12日 10:39:45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按照国家规定,农村征地补偿款当中所涉及到的集体资金应该归村民集体所有,同时按规定这笔钱还应当在村里公示。但是在2010年-2011年,时任荔浦县茶城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的李德刚却在负责阳鹿高速(茶城段)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与当地村干通过作假共同套取了高速路征地补偿款十万多元。另外为自己谋取私利,与他人非法占有集体资金两万多元。这些款项大部分被李德刚和一些干部花在了外出考察旅游以及一起聚餐或其他娱乐等不明开支,他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2010年-2011年阳鹿高速建设项目上马,由于被征收的一部分土地属于社区、村委集体所有,所以按道理这部分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应当存入集体帐户并进行公示。但是,钱到位后村民们迟迟没见到公示,更弄不清楚这钱到底去了哪里。
  村民 潘启林:“当时没有公示,所以群众就反映是有疑问。”
  荔浦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莫秀滔:“群众到我们那里实名举报,说有两个村委会的干部有侵占村集体资金的行为。”
  接到举报后,荔浦县纪委十分重视,经核实确定,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同时县纪委还发现时任荔浦县茶城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的李德刚不仅没有发挥工作职能,对贪腐行为进行监督问责,反而与当地村干共同谋划非法侵占集体征地补偿款。
  荔浦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莫秀滔:“有一个村是有一部分(补偿款)用于了村公益事业,比如说维修道路,有一部分用于当时说是考察,实际上就是出去旅游,就是这样另外一个村呢就是不向群众公开,也没有入账,(由村支书)他一直保管(群众不知情)。”
  在对涉事干部进行调查和处理的同时,荔浦县纪委还从源头上查找发生腐败的原因所在。他们在工作中发现,茶城乡在村委(社区)一级的财务管理上,存在着资金支取不规范、村级没有开设对公账户等问题。
  荔浦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莫秀滔:“通过查办这起案件 我们县里面也出台了一些相应的制度,比如说我们开设了村级的对公账户,还有制定了村级的相关的财务制度等等,就是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避免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9月6日上午,荔浦县纪委在茶城乡召集了茶香社区寨閧(音同洪)屯和坪社村委的部分村民,举行了清退两笔违纪资金的退款仪式。同时宣布了对相关违纪人员的处分决定。
  李德刚在担任茶城乡纪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伙同他人虚报套取征地补偿款进行私分,并与坪社村委干部侵占集体资金移作他用,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县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德刚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将其伙同他人套取征地补偿款102318.3元上缴国库,将其与他人侵占的集体资金22144.4元返还坪社村委,建议有关部门对李德刚现任职务进行相应组织处理。其余涉案人员因情节较轻,均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的处理。
  荔浦县纪委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进一步明确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的目标和要求,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允许贪污、截留、挪用等问题发生,坚决保证党的温暖及时送到群众手中。
(杨炯 范然志 通讯员 唐国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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