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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被拍卖后拒不搬离 市两级法院强制清空

2017年09月20日 11:10:01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置顶资讯  编辑:秦彬祥  阅读:   查看评论()
      房屋已被法院拍卖,业主却无动于衷。最近,兴安县人民法院联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秀峰区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桂林梦泽园酒店展开强制腾空行动。 
      当天上午9点,联合执法组出动警车12辆,干警60余名来到桂林梦泽园酒店楼下,对被法院依法拍卖的酒店房产进行强制腾房。不过记者在现场发现,此时的梦泽园酒店已更名为“庆丰酒店”。
      兴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陆正胜:“庆丰酒店是一个单独的酒店,它是向梦泽园酒店承租的。”
      据介绍,梦泽园酒店在有金融纠纷的情况下,将酒店承包给了庆丰酒店的老板,但承接酒店的老板却表示,对梦泽园酒店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情。
     庆丰酒店承包商刘成:“(那你这个租的时候租了多久?知道有官司吗?)租了十年,不知道。法院都没通知我们,连法人代表都没有通知。(那你们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个事情的?)我们是倒回去两个月之前吧,两个月前知道的。它已经拍卖了,拍卖我们都不知道。”
     据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 2014年,本案的被告方之一、桂林市亿铭贸易有限公司以缺少流动资金为由,向原告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借款一千六百万元,被告桂林梦泽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位于秀峰区翊武路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本案当中还存在其它个人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未归还。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偿还借款,并依法拍卖了为借款设定抵押的房屋。此后,法院多次做工作,要求相关人员限期搬离,但相关负责人对执行法官是避而不见,以致生效判决迟迟得不到履行。经前期大量工作后,法院决定强制腾房。
     现场:“有人吗?请开门……我们是法院的,今天对酒店进行清场,请配合法院工作。”
     在清理过程中,除了遇到酒店方断电的情况外,执行法警还发现电梯也被断电锁住。情急之下,现场执行工作人员只好对酒店的线路逐一进行检查,半小时后电梯恢复运行。整个强制执行工作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了晚上8点。
     兴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陆正胜:“今天我们的执行都是按照我们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就判决书来执行的,今天来提出意见的是承包人他提出异议。他们提出的异议我们法院已经驳回了,驳回之后他不服,已经按照法律程序他们已经提出了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期间,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供担保,要求继续执行,我院依法继续执行,强制腾房。”
     秀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秦好成:“中级法院指令我们协助兴安法院强制执行中比较顺利,把(强制腾房)过程中好几个突发事件都处理解决了,保证了(被)拍卖的财产顺利的移交给买受人。”
(兴安台 胡幽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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