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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车”日均损坏上百起 多为“熊孩子”所为

2017年11月30日 10:15:49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置顶资讯  编辑:秦彬祥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有不少市民向我们栏目反映,在六合路附近,有不少未满12岁的小学生为骑共享单车,不惜破坏车辆,有的甚至用砖头砸锁,而且这种现象在咱们桂林还不在少数,日均发生上百起,律师说,用如此直接暴力的手段砸锁用车,后果可能很严重。
  从市民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两个小学生模样的女孩子正在用力拉拽小黄车的智能锁,而小黄车的智能锁已经被完全损坏,只剩下一个外壳。昨天(1128)下午放学,记者来到事发的某小学附近的巷子里,里面果不其然横七竖八地藏着近10辆共享单车。其中不少车辆的智能锁上都有被硬物砸过的痕迹。该校学生告诉记者,见过身边有同学为了骑车不惜破坏车辆“暴力”开锁行为。
  四年级学生:“看到过,有些人会用那种石头砸坏小黄车的那种智能锁。(记者:一般在什么地方看过?)在校门口啊都有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所以小学生是不能骑的。而自从今年共享单车全部更换智能锁后,已经无法通过记住密码的方式重复开锁了。所以砸锁成为时下“熊孩子”想骑车最“直接”的手段。对此现象,某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留意到这类现象,在引入技防手段的同时,相关的运营人员发现未满12岁的孩子骑行会及时制止,发现未成年人破坏车辆,也将通知公安部门和学校进行教育引导,情况严重的也会要求索赔。
  某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 刘如:“在学校周边的巷子里面,一些比较隐蔽的地方,经常发现有小学生或者说是初中生砸我们锁的情况,这个情况还是挺严重的,我们也在积极向学校这边反映加强教育,不过但是我们发现这个势头还是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现在我们全桂林每天都有上百起这种砸锁的情况发生。”
  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律师程进宝表示,其实,小黄车、摩拜等共享单车名为“共享”,实则提供的是租赁服务,路面上停放的共享单车都是属于相关公司的私有财产。所以卸锁、刮二维码、喷漆等都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是未成年人出现上述行为,则应由其监护人担责。
  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进宝:“一定要严格管理自己的孩子,更加要严谨12周岁以下的孩子,单独的,或者是即使是在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也是不允许驾驶自行车,劝自己的孩子不要去接触共享单车,也就避免了对共享单车进行损害,这个损害不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是不应该的,也是侵权行为。”
(李丹 见习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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