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广西新闻网记者 冼妍杏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29日讯(记者 冼妍杏)29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危朝安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审计厅厅长何小聪、环保厅厅长檀庆瑞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分别作的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外侨委副主任委员肖建刚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作关于检查旅游法和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分别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3、5、6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分别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书面说明、关于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会议分别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关礼、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潘东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自治区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关于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自治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章远新、民委副主任委员冯成善作的关于决定草案的审查报告和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委主任委员刘耀龙、副主任委员韦以明分别作的关于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百色市澄碧河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等五个条例的书面说明和自治区人大法委的审查情况报告等。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克、杨道喜、刘新文、高雄、荣仕星、王跃飞,秘书长蒋明红等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胡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