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电驴保有量突破700万辆
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带来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卢荻 通讯员 韦璐璐) 12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交警总队了解到,广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有740多万辆,广西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电动车自行车管理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工作难点,强化工作举措,加大管控力度,着力解决电动车自行车管理难的问题。今年1月至11月,全区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和18%。
2012年4月至8月,柳州市在全区率先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免费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我区2013年7月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从2013年8月开始,各地市陆续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
对电动车的管理,南宁交警部门细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造性地推出“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 “六个学”(看录像学、抄法规学、现场讲解学、执勤体验学、机动灵活学、登记上牌学)新模式,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当事人一律责令参加现场交通安全学习,对严重违法或多次违法的当事人还要其进行罚款处罚,形成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南宁经验”,公安部交管局充分肯定了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并将其作为先进经验,向全国各地交警部门推广。
截至2017年5月,全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7479455辆。由于电动车拥有量急剧增长,驾驶人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据统计,2017年1月至11月,全区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6%和15%,同比分别下降6%和18%。其中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规定载物、违反规定载人、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酒后驾驶、行驶过程接听以及玩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占很大比重,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惨痛的事故一次次给我们敲响警钟。2017年1月4日11时,南宁市发生一起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邓某驾驶桂AE0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沿五象大道主道由东往西方向右转弯行驶至歌韵路口时,遇陆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搭载潘某沿五象大道辅道由东往西方向直行,桂AE0XXX号重型自卸货车与无号牌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并碾压陆某、潘某,造成陆某当场死亡、潘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1月15日5时许,玉林市发生一起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黎某驾驶桂D27X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容县往玉林方向行驶,杨某驾驶玉林AE0XX号电动自行车搭乘卢某由勾漏洞路口驶出左转弯往容县方向行驶,两车行至国道324线1400KM处时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卢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广西交警提醒:请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注意加强安全防范,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驾驶规范,杜绝道路随意穿行,减少与车辆交叉,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