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永建主持召开桂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在桂林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桂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提交的《桂林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提交的《桂林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草案)》;审议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审议需提交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其他。
经过分组讨论后,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在桂林召开。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提交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有关事项的规定、市人大三次会议议程、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会议接受邓志勇辞去桂林市副市长职务。
会议期间,还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锋、王德明、石春莲、赵德明、何运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理胜参加会议。
副市长彭代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敏以及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委员室的副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委、审计局、城管委、规划局、市政府督查室的负责人;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和六城区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桂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提交的《桂林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提交的《桂林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草案)》;审议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审议需提交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其他。
经过分组讨论后,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在桂林召开。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提交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有关事项的规定、市人大三次会议议程、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会议接受邓志勇辞去桂林市副市长职务。
会议期间,还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锋、王德明、石春莲、赵德明、何运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理胜参加会议。
副市长彭代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敏以及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委员室的副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委、审计局、城管委、规划局、市政府督查室的负责人;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和六城区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杨毓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