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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再出发】《市容环卫条例》:设置施工围挡 方便市民安全出行

2018年01月24日 12:13:05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朱名瑶  阅读:   查看评论()
      创城再出发继续关注《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道路或工地施工时,一般都要求在四周设置围挡,以减少环境污染,保证施工安全。《条例》针对这样的情况,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闲置用地、待建用地、装饰装修场地应当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围挡。
      桂林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法制监察科 副科长 金翔:“施工围挡就是可以很好的区分安全区域和施工区域,使得行人使得周边人员不要进入,这是第一;第二我们还对装修装饰施工场地也需要设置围挡,设置围挡的必要性主要是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一些扬尘。” 
      设置施工围挡不仅是为了城市美观,更是为了市民的安全。所以为了进一步约束施工单位和个人,《条例》也明确了处罚办法。《条例》规定:闲置用地或者待建用地未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围挡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装饰装修场地未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围挡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桂林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法制监察科 副科长 金翔:“我们设置这一条之后就区分了安全区域,让灰尘封闭在施工范围之内,不再影响外面的人行道以及慢车道,就可以使行人安全的行驶,行走在人行道上。
(文涛 李丹 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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