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农村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新跨越,市委、政府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2月14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桂林市“十三五”农村脱贫攻坚重点项目资金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该办法计划实施农村脱贫攻坚重点项目6个,并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所建项目实施奖补。
一是实施贫困村村屯道路建设项目。为提高贫困村村屯道路建设标准,适应未来交通运输和乡村旅游发展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鼓励各县(区)对有条件的贫困村村屯道路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并对提高标准部分进行奖补。据统计,目前我市还有未通硬化公路贫困村11个,里程74.8公里,涉及全州、兴安、灌阳、恭城四个县。市财政计划将安排补助资金1496万元,对行政村达到路基≧6.5m,水泥或沥青硬化路面≧4.5m建设标准的项目,按规定拨付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公里,从2016年起,分三年实施;499个贫困村中20户以上未通硬化道路自然村屯2050个,市财政对达到路基≧6.5m,水泥或沥青硬化路面≧4.5m标准的项目,将按实际完成里程和相关规定拨付以奖代补资金25万元/公里。
二是实施贫困村屯集中供水项目。为切实解决贫困地区缺水,饮水不安全的问题,通过新建、扩建、改造、配套等方式,为2013个贫困地区自然村实施集中供水工程,惠及群众27.5471万人。
三是实施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鼓励发展贫困村旅游扶贫,强化需求精准对接。在73个适宜发展旅游的贫困村和已经开展了旅游项目的贫困村,对新评定的三、四、五星级农家乐和乡村旅游区给予以奖代补。
四是实施贫困村产业扶持项目。继续加大产业扶贫专项投入力度,实现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到户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由各县(区)因地制宜明确具体补助项目、标准,对贫困户实施的种养、加工、服务等项目进行补助。此外,结对帮扶干部“一帮一联”贫困户的产业扶持资金每户不低于4000元。产业扶持资金原则上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五是实施乡镇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为加强脱贫攻坚数据的收集、核准、录入、联网、动态管理等工作,计划为全市131个乡镇各补助5万元经费,用于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
六是实施农村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计划每年为300个贫困村屯和群众积极性高的面上村屯安装太阳能路灯,既为村民生活提供了便利,也为建设节能型新农村铺设了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