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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浴时玻璃门破裂割伤身体 事后发现商品证件不全存在质量缺陷

2018年03月23日 09:34:06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继续《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法官谈》,今天法官给我们解析的案件也是跟卫浴产品有关,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2014年1月1日,原告到被告经营的店铺购买了一款淋浴隔断玻璃门。2016年2月23日,原告在家使用上述淋浴隔断玻璃门时,玻璃门突然破裂,掉落的碎渣玻璃划伤了原告左、右手以及右脚,导致伤口流血不止,原告立即前往桂林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双手及右足利器伤;左小指伸指肌腱损伤。(案件请编辑打蓝底字幕,再打上资料画面,谢谢)
  秀峰区人民法院 立案庭副庭长 蒋峰:“这是一个消费者维权的典型案件,这个基本的案情是这样子的,消费者在我市某大型家具类商场购买了一款卫浴的玻璃隔断,然后在安装试用完以后,在使用的过程中有一天洗澡的时候就发生了玻璃突然爆裂,直接把原告,也就是消费者的脚腱划伤了,血流不止,消费者迅速跑去就医,就医以后就马上跟销售的商家联系,进行索赔,把具体的经营部也告上了法庭,一个是大型的商场以及分销商经营部,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两个单位连带赔偿他的医药费,误工损失,以及护理费还有经济赔偿以及最后的是消费者欺诈构成的三倍赔偿。”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召集商家及经营部进行了协商,但由于赔偿数额双方分歧太大没有调解成功。
  秀峰区人民法院 立案庭副庭长 蒋峰:“销售经营部虽然能提供消费者购买的玻璃卫浴的产品合格证,但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这个玻璃属于建筑安全用的产品,应该通过国家强制认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3C认证。 (就是说他的证还是不全是吧?)对,他有3C认证,他只有厂家,生产厂家,也就是佛山的一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
  法官说,在这样的案件中,很多的销售方并不认为自己的产品证件不齐全并且存在瑕疵,偶尔碰上消费维权的时候他们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秀峰区人民法院 立案庭副庭长 蒋峰:“因为他们也是向厂家进货,可能也许是厂家对他们承保,说我这个产品没有问题,但他们没有进一步要求生产厂家也要提供有关产品的一系列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的经营资质一些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他们就销售了这些产品。” 
  但不管怎么样,既然你销售了这个产品就要对这个产品负责,如果因为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了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也必须要做出相应的赔偿。
  秀峰区人民法院 立案庭副庭长 蒋峰:“他并没有去认证,然后他没有认证反而打上了已经经过国家3C认证的标志以及还有保险工程队的标志这些都没有,存在着虚假的欺诈行为,为此我们就根据消费者的诉讼请求,判决构成欺诈,要求经营者承占三倍赔偿的责任。”
(蒋沛玲 张睿劼 通讯员 雷娜 实习生 韦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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