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我市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 我市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群众信访案件后,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查处。现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对查处结果公示如下:
七里店污水处理厂有臭味影响,且没有达到安全距离(300米),距离小区只有几十米距离。
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桂林祺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棠棣之华商住小区一期环评及二期均已通过环评审批,环评审批意见明确“七里店污水处理厂臭气收集及处理工程完成之前,该项目位于七里店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500 米)内的部分建筑禁止投入使用;待七里店污水处理厂臭气收集及处理工程完成且满足100 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后方能启用”。目前,棠棣之华商住小区处于项目建设阶段,部分楼宇处于竣工阶段,项目尚未进行环保验收,小区业主尚未入住。根据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局《关于七里店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区内规划建设公寓式办公楼有关事宜的复函》,在七里店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建筑未设置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2、七里店污水处理厂10万吨技改工作2005年审批,2014年通过环保验收。为了减少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厂于2017年投资3000多万元对七里店污水净化厂(二期)生化池进行了密封,臭气通过处理后排放,此工程于2014年5月通过环保审批,已于2017年11月完工,2017年12月开始运行,尚未完成环保验收。
3.在场内现场检查时,生化池周边无明显异味,污泥车间有少量污泥,其大门未关闭,车间旁可闻到异味。
1.市环境监测中心站6月11日对污水处理厂靠棠棣之华小区一侧进行了臭味浓度监测,结果表明其臭味浓度达标。
2.在场内现场检查时,污泥清运车间大门未关闭,车间旁可闻到异味。要求其立即改正,关闭大门。
3.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4月9日向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下达限期验收通知,要求其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七里店污水处理厂臭气收集及处理过程建设项目(二期生化池封闭除臭工程)环保验收。桂林排水工程管理处目前正开展对七里店污水处理厂臭气收集及处理工程二期生化池封闭除臭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预计于7月31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工作。待环保验收工作完成后,棠棣之华商住小区将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两年多时间,城市垃圾在兴安县兴安镇自治村协力自然村垃圾堆放场进行填埋及焚烧产生大气污染,污染村民的饮用水,县政府不作为。
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兴安县兴安镇自治村协力自然村垃圾堆放场目前堆存约有120 吨生活垃圾,属于临时堆放场,堆放的是附近村屯的垃圾。该地点没有城市垃圾填埋场及大型焚烧炉。在2013年,兴安镇人民政府为了全力做好“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建设时,在距离协力自然村1000米的荒山上租用该村土地1.2亩山地投入80万元按要求建造了一座垃圾处理场,场内地面全部硬化、遮雨,并安装有一台日焚烧量15吨的焚烧炉,专门处理附近村屯的垃圾,如有焚烧不完的垃圾,兴安镇人民政府聘请清洁公司外运处理,不存在有城市垃圾就地填埋的现象。由于原安装的垃圾焚烧炉在2016年出现烟囱倾斜,存在安全隐患已于2017年6月停止垃圾焚烧。此后,附近村屯垃圾全部外运处理,但有时因天气、垃圾外运处理量限制等原因,偶尔有垃圾囤积在临时堆放点的现象。
兴安镇人民政府安排兴安县洁欣保洁公司利用挖掘机、车辆等设备于2018年6月13日将堆存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干净,该场地今后将不再进行堆存生活垃圾。
海螺水泥厂产生严重大气污染举报问题属实。
2018年6月10日兴安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兴安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烟气处理设施运行、矿物废油、矿山开采、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等进行了检查。经查,兴安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生产线近期在生产过程中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调阅烟气在线监控系统近期数据显示烟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2017年6月27日桂林市监测中心站监督性监测报告(2018年5月29日进行了上半年监督性监测,报告暂时未出)、2018年3月24日企业自行环保监测报告也表明烟、粉尘无超标现象。兴安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矿山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开采,爆破钻孔机配套收尘设施,石灰石破碎站安装布袋除尘器,矿区石灰石及剥离土采用皮带输送机运至厂区,矿区道路安装了自动洒水系统,两台洒水车定时在矿山区内洒水抑尘。
兴安县环境保护局要求兴安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管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对烟气在线监控设备的管护,确保烟气在线监控数据真实有效。
(3)在矿山开采、运输、皮带输送、原料堆场等环节做好抑尘措施。
(4)按危废管理规定妥善堆存、处置废矿物油。
兴安县环境保护局将加大对兴安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以上措施得到落实,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资源县东东汽车修理厂喷漆产生的废气对居民生活区产生影响。
举报问题属实。
资源县东东汽车修理厂和资源县鸿鑫汽车修理厂无环评相关手续,厂区均位于居民生活区,汽车修理厂在喷漆作业的过程中产生异味、废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资源县人民政府对资源县东东汽车修理厂和资源县鸿鑫汽车修理厂进行关停取缔,关停取缔工作将于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
合浦启航幼儿园附近资源县鸿鑫汽车修理厂喷漆产生的废气对居民生活区产生影响。
桂林市砖厂加碱量不足或者不加碱。
此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桂林市砖厂分布在桂林市十一县两城区。自2015年起,市、县(区)各级环保局监察机构充分运用日查、夜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大砖厂污染防治设施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污染防治设施闲置不用、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多次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2017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46人次,排查砖瓦行业企业178家。对存在环境问题的114家,均按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11家,分别由辖区环保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但由于砖厂废气处理设施成本的增加以及砖厂业主环保意识不高的因素,部分砖厂业主利用基层环保力量不足,不能经常到企业开展检查的情况,存在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情况。
1.2018年2月5日针对砖厂在线设备的建设工作,桂林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砖厂3月底前完成安装和验收备案工作。
2.2018年3月2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桂林市砖厂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检查工作的通知》,针对2018年1月对全市砖厂在线监控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要求,对全市砖厂开展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专项检查。
3、今年全市砖厂污染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工作已列入行政首长环保目标责任状,今后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以上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