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主动适应生态环境保护新常态,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作为重要引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市环境质量整体稳定并逐步向好。
近日,我市向社会公布了近年来桂林市生态环境情况。交出了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成绩单。这份成绩单中,涉及生态环境质量、漓江环境整治、生态创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环保“一盘棋”格局创建五个方面的成效。
从生态环境质量上看,从2015年来,我市通过实施“PM10+PM2.5”双目标联控,持续开展重点污染源、砖厂、燃煤锅炉和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空气环境质量达到2014年以来最好水平。2015-2017年连续三年实现“一升两降”,2017年优良天数由2014年的250天增加到308天,3年间增加了58天,成为全区唯一一个优良天数增加的城市;PM10和PM2.5均值浓度较2014年分别下降30.2%、33.3%。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国家“水十条”考核地表水水质优良比率为100%,水环境质量一直居全区前列。
从漓江环境整治上看,漓江治污工程完成一期污水集中治理,二期治理正向市区周边及漓江支流推进。市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漓江流域21家关停采石场全部生态复绿,漓江市区段洲岛鱼餐馆及违法搭建全部拆除,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超99%,漓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系统500余个,受益人口达到110余万人。
同时,我市生态创建工作持续保持全区领先,累计共创建国家级的生态乡镇16个,自治区级生态县6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16个,自治区级生态村183个,市级生态村1398个;获得自治区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的比例均为全区第一。
今年以来,我市还以中央环保督察作为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契机,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强化问责、举一反三,解决了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桂林还是广西第一个出台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办法的城市,并制定《桂林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110项环保职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全市形成了“市委政府主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守法经营、公众积极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近日,我市向社会公布了近年来桂林市生态环境情况。交出了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成绩单。这份成绩单中,涉及生态环境质量、漓江环境整治、生态创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环保“一盘棋”格局创建五个方面的成效。
从生态环境质量上看,从2015年来,我市通过实施“PM10+PM2.5”双目标联控,持续开展重点污染源、砖厂、燃煤锅炉和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空气环境质量达到2014年以来最好水平。2015-2017年连续三年实现“一升两降”,2017年优良天数由2014年的250天增加到308天,3年间增加了58天,成为全区唯一一个优良天数增加的城市;PM10和PM2.5均值浓度较2014年分别下降30.2%、33.3%。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国家“水十条”考核地表水水质优良比率为100%,水环境质量一直居全区前列。
从漓江环境整治上看,漓江治污工程完成一期污水集中治理,二期治理正向市区周边及漓江支流推进。市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漓江流域21家关停采石场全部生态复绿,漓江市区段洲岛鱼餐馆及违法搭建全部拆除,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超99%,漓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系统500余个,受益人口达到110余万人。
同时,我市生态创建工作持续保持全区领先,累计共创建国家级的生态乡镇16个,自治区级生态县6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16个,自治区级生态村183个,市级生态村1398个;获得自治区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的比例均为全区第一。
今年以来,我市还以中央环保督察作为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契机,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强化问责、举一反三,解决了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桂林还是广西第一个出台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办法的城市,并制定《桂林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110项环保职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全市形成了“市委政府主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守法经营、公众积极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秦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