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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桂林国际马拉松赛交通管制通告

2018年11月02日 15:44:59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2018年桂林国际马拉松赛定于11月11日(星期日)在我市举行。为确保赛事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比赛涉及的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比赛线路

  (一)全程马拉松赛线路:体育中心北门(起点)→毅峰路→穿山东路→漓江路→普陀路→环城北二路→建干路→东二环路(建干路路口至南洲大桥)南侧机动车道→南洲大桥南侧机动车道→南洲大桥西头南匝→滨北路→虞山桥下穿通道→虞山桥西头南匝→环城北一路(虞山桥至北极广场)南侧机动车道→中山北路(北极广场至凤北路路口)东侧机动车道→凤北路→滨江路→文昌桥→民主路→雉山桥下穿通道→雉山桥东头南匝→上海路→漓江桥→漓江路→穿山东路→环城南一路→七里店路→铁山路→黄桐路→龙门大桥→万福东路(折返)→龙门大桥→黄桐路→铁山路→七里店路→环城南一路→穿山东路→毅峰路→体育中心北门(终点)。

  (二)半程马拉松赛线路:体育中心北门(起点)→毅峰路→穿山东路→漓江路→普陀路→环城北二路→建干路→东二环路(建干路路口至南洲大桥)南侧机动车道→南洲大桥南侧机动车道→南洲大桥西头南匝→滨北路→虞山桥下穿通道→虞山桥西头南匝→环城北一路(虞山桥至北极广场)南侧机动车道→中山北路(北极广场至凤北路路口)东侧机动车道→凤北路→滨江路→文昌桥→民主路→雉山桥下穿通道→雉山桥东头南匝→上海路→漓江桥→漓江路→穿山东路→毅峰路→体育中心北门(终点)。

  (三)健康跑线路:体育中心北门(起点)→毅峰路→穿山东路→漓江路→普陀路→芳香路(公园林涧小区门前路段)。

二、管制事项

  (一)11月10日20时起,毅峰路(穿山公园门口至穿山东路路口)、芳香路(东二环路路口至六合路路口)实施交通管制至赛事活动结束。

  (二)11月10日21时起至比赛结束,穿山小街、毅峰路(穿山东路路口至毅峰南路路口)、空明西路(穿山东路路口至毅峰南路路口)及赛道沿线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禁止车辆停放(含路内停车泊位)。

  (三)11月11日6时起,穿山小街、毅峰路(穿山东路路口至毅峰南路路口)、空明西路(穿山东路路口至毅峰南路路口)、穿山东路(甲天下广场路口至五里店路口)实施交通管制,预计14时30分解除交通管制。

  (四)11月11日7时30分起,上海路(供电局路口以东)、漓江桥、穿山桥、漓江路、辅星路(金星路口至甲天下广场路口)实施交通管制,预计11时20分解除交通管制。

  (五)11月11日7时30分起,普陀路、环城北二路(六合路路口至建干路路口)实施交通管制,预计9时10分解除交通管制。

  (六)11月11日7时30分起,建干路(环城北二路路口至东二环路路口)、东二环路南侧机动车道(建干路路口至南洲大桥)、南洲大桥南侧机动车道、南洲大桥西头南匝实施交通管制,预计9时40分解除交通管制。

  (七)11月11日8时起,滨北路(南洲大桥西头南匝至虞山桥西头南匝)、环城北一路(虞山桥至北极广场)南侧机动车道、中山北路(北极广场至凤北路路口)东侧机动车道实施交通管制,预计10时20分解除交通管制。

  (八)11月11日8时起,凤北路、滨江路、民主路、雉山桥下穿通道、雉山桥东头南匝实施交通管制,预计11时解除交通管制。

  (九)11月11日8时30分起,穿山东路(五里店路路口至环城南一路路口)实施交通管制,预计14时20分解除交通管制。

  (十)11月11日8时30分起,环城南一路(万达路口至桂磨大道路口)、净瓶山大桥实施交通管制,预计14时解除交通管制。

  (十一)11月11日8时30分起,七里店路、铁山路、黄桐路、龙门大桥、万福东路(龙门大桥至奇峰路路口)实施交通管制,预计13时50分解除交通管制。

  (十二)管制期间,东二环路(建干路路口至南洲大桥)及南洲大桥北侧机动车道允许车辆双向通行;环城北一路(虞山桥至北极广场)北侧机动车道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中山北路(北极广场至凤北路路口)西侧机动车道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三、管制要求

  (一)11月11日比赛期间,赛道两侧道路禁止堆放各类物品(含人行道、路内停车泊位、非机动车道、辅道)。

  (二)公交、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企业请根据本通告规定,提前调整车辆运营时间和线路。受交通管制影响的有关单位、居民和游客,请自行调整生产运输和出行安排,合理规划行程。

  (三)管制期间,公安机关将根据现场活动情况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并根据比赛进行情况,逐段解除交通管制。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配合赛事交通管制工作。对不服从民警和工作人员指挥,扰乱比赛秩序的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桂林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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