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号凌晨2点41分,在桂林市绕城高速公路灵川匝道收费站出口,一辆红色大货车为逃避收费冲卡逃逸。在交警、路政和企业三方联合排查之下,这辆大货车最终被查获。
11月17号凌晨,桂林高速绕城大队接到报警,说是在桂林市绕城高速公路灵川匝道收费站出口,一辆红色大货车为逃避收费冲卡逃逸。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绕城大队副大队长 唐海:“通过监控录像,初步了解到,是一辆乘龙牌的大货车,红色车身,顶棚是盖了蓝色的篷布,六个车轴。因为防撞系统已经打开了,有可能它的轮胎已经被扎破了好几个 我们就马上启动了我们‘警路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我们交警、路政,还有企业他们收费站的人员,一起出去寻找这辆车。”
“警路企”三方立即组织排查小组,沿着道路进行认真仔细的排查,终于在离冲卡点4公里左右的路边发现了一台第三轴车胎没气,第四轴车胎上附有破胎钉的大货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绕城大队副大队长 唐海:“当时我们到的时候,车上只有一个人 他说冲卡的司机已经走了,不关他的事,他是跟车的,后来我们在大货车上搜出了车牌,因为它冲卡的时候没有挂车牌嘛,然后又找到了疑似吸食毒品的工具,我们就把他移交给灵川县公安局,现在驾驶员的话我们还在追查中。”
对于这辆冲卡的大货车,经过核实,车辆核载49吨,实载126吨,已经超过核定载质量110%以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绕城大队副大队长 唐海:“这辆大货车后来我们去称重,它重量达到126吨,实际的话它只能应载49吨,依据我们交通安全法,罚款2000元扣6分,另外一个违法行为是未悬挂号牌,这个行为是依据我们交通安全法,将对他进行处罚,200元扣12分的处罚,路政那边也依据他们的执法规则,将对他进行相应的处罚。”
为贯彻落实公安站交管局、区厅交警总队和支队关于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百日行动的有关要求,有效震慑、警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绕城大队将充分运用“警路企”工作联动机制,整合资源、综合力量,充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性交通管理环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绕城大队副大队长 唐海:“像这种严重超载的大货车,在高速上面很容易造成车辆失控,刹车失灵 我们交警大队,还有路政,还有我们运营企业,我们加强联合,对这种严重超限超载的大货车进行查处。”
11月17号凌晨,桂林高速绕城大队接到报警,说是在桂林市绕城高速公路灵川匝道收费站出口,一辆红色大货车为逃避收费冲卡逃逸。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绕城大队副大队长 唐海:“通过监控录像,初步了解到,是一辆乘龙牌的大货车,红色车身,顶棚是盖了蓝色的篷布,六个车轴。因为防撞系统已经打开了,有可能它的轮胎已经被扎破了好几个 我们就马上启动了我们‘警路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我们交警、路政,还有企业他们收费站的人员,一起出去寻找这辆车。”
“警路企”三方立即组织排查小组,沿着道路进行认真仔细的排查,终于在离冲卡点4公里左右的路边发现了一台第三轴车胎没气,第四轴车胎上附有破胎钉的大货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绕城大队副大队长 唐海:“当时我们到的时候,车上只有一个人 他说冲卡的司机已经走了,不关他的事,他是跟车的,后来我们在大货车上搜出了车牌,因为它冲卡的时候没有挂车牌嘛,然后又找到了疑似吸食毒品的工具,我们就把他移交给灵川县公安局,现在驾驶员的话我们还在追查中。”
对于这辆冲卡的大货车,经过核实,车辆核载49吨,实载126吨,已经超过核定载质量110%以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绕城大队副大队长 唐海:“这辆大货车后来我们去称重,它重量达到126吨,实际的话它只能应载49吨,依据我们交通安全法,罚款2000元扣6分,另外一个违法行为是未悬挂号牌,这个行为是依据我们交通安全法,将对他进行处罚,200元扣12分的处罚,路政那边也依据他们的执法规则,将对他进行相应的处罚。”
为贯彻落实公安站交管局、区厅交警总队和支队关于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百日行动的有关要求,有效震慑、警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绕城大队将充分运用“警路企”工作联动机制,整合资源、综合力量,充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性交通管理环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绕城大队副大队长 唐海:“像这种严重超载的大货车,在高速上面很容易造成车辆失控,刹车失灵 我们交警大队,还有路政,还有我们运营企业,我们加强联合,对这种严重超限超载的大货车进行查处。”
(谭香雨 程琳 通讯员 卢永娜 蒋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