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暑假期间,脱离了学校的监管,是孩子们最容易发生事故的时候,对于未成年人,我们交警蜀黍再三提醒与告诫,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不允许驾驶机动车,家长应该担负起监护责任。但是仍会出现未成年无证驾驶且产生事故的问题。
看见民警的到来,小男孩的表情显得十分紧张和害怕,也不愿意与民警说话。经过民警的耐心安抚和劝说,小男孩小声的告诉民警,自己和逃走的男孩都是灌阳人,是同村的朋友,逃走的那名男孩16岁,自己12岁,二人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出来时还从家中拿了400元钱,从灌阳开摩托车四处游玩到兴安,在滨江公园玩耍时,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就在事故发生后,大点的男孩趁车主不注意弃车逃走了,留下小男孩自己。他俩出来快一个月了,身上的钱也花完了,昨天晚上没钱住宿就在街边露宿了一晚,一天没吃饭了。
得知该情况后,民警帮买来泡面和酸奶,同时询问孩子是否记得家里人的电话号码。在得知了小男孩外婆的电话号码后,民警联系了孩子的外婆,可电话里外婆的语气似乎并不关心孩子的情况,也不愿意接回家中,随后就挂断了电话。孩子告诉民警,平时自己和姐姐还有外婆住在一起,由于自己顽皮不懂事,在家里经常受到外婆的打骂,所以就偷跑出来了。
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这起交通事故背后的安全隐患确值得每一位家长去深思。
未成年人驾驶车辆,会给社会带来许多潜在的安全隐患,他们交通法规意识淡薄,一味追求速度,不熟悉交通规则和道路通行规定。在此,希望更多的家长除了关注孩子学习以外,更要加强对未成年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让更多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2019年1月23日7时50分许,桂林市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湘江路灵湘半岛小区旁发生一起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小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驾驶摩托车的是2名未成年人。交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发现驾驶摩托车的那名男孩已经弃车逃走。
后来民警考虑到孩子出来快一个月了,家里人应该报过警,为了尽快联系到孩子父母,执勤民警在查询了孩子的身份信息后,通过灌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联系到当地派出所查询到了报警记录,经过民警的多方努力协调,最终联系到孩子的父亲和姐姐。当晚11时左右,孩子的父亲和姐姐来到了兴安交警大队,民警对其父亲进行了思想教育,随后孩子父亲表示,由于自己常年在外打工,疏忽了对孩子的教育,今后对孩子一定多关心和陪伴,并用最朴实的话语表示了对民警的感谢!最后孩子父亲与车主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了赔偿,把孩子领回了家。
未成年人驾驶车辆,会给社会带来许多潜在的安全隐患,他们交通法规意识淡薄,一味追求速度,不熟悉交通规则和道路通行规定。在此,希望更多的家长除了关注孩子学习以外,更要加强对未成年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让更多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