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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我市部分停车场涉嫌非法涨价 物价部门核实后将进行严处

2019年02月13日 09:43:33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置顶资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最近,有市民向我们栏目打来电话反映,说春节期间旅游的时候,遇到了点闹心事,称在市区部分景点的停车场遭遇了不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的情况,这原本是5块钱一小时的价格,过年期间是涨到了每车次20元,对此记者进行了暗访调查。
  10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来到芦笛景区停车场看到,现场几名工作人员正在指挥来往车辆泊车并收取费用。
  【非正常拍摄画面】你们这停车多少钱?30元(每辆车)。停多久?停两三个小时吧。20元(每辆车)。 
  据该工作人员透露,由于该停车场靠近景区,来停车的车辆大多是来景区游览的,停车的时间也不会太久,所以他们并没有按照时长来收费。而当记者询问其有无正规发票,有无按统一收费标准时,该名工作人员并没有给与记者正面回答。
  【非正常拍摄画面】怎么价格乱说的,一会儿20一会儿30的,我怕他停得久。
  在该停车场内记者也并未找到该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来往游客只能任由收费员随意叫价。随后记者来到另一景区——伏波山公园景区附近的停车场,发现这里的停车收费标准与平时还不一样。
  【非正常拍摄画面】20元三个小时的,你什么时候加价了,今天(大年)初六我们加价的,过两天我们又恢复原价了。为什么呢?过节了,哪里都是一样的,上班也加工资也是一样的(道理)三个小时20块你超过半个小时我不(多)算你的,超半个小时我不(多)收你钱得不得。
  据该工作人员反映,受春节假期影响,来桂林自驾游的游客较平时多了很多,导致景区车位“一位难求”,所以他们在平时5元每小时的基础上上调到了现在的每三小时收费20元。
  就此情况,记者采访了桂林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早在2016年桂林市物价局就出台了《关于重新规范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对市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该《通知》规定:“市区范围内所有游览参观点的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且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采取计时或计次收费。”其中,按次收费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小型车辆5元/辆次;计时收费的露天停车场,小型车辆的收费标准为3元/辆1小时以内,之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24小时内最高收费25元。游览参观点停车场按相应类别停车场收费标准加收50%。
  桂林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 付承宁:“有些经营者提出,在重大节假日的时候可以上浮,这是不允许的因为我们这个是属于政府定价没有上浮之说。” 
  记者计算了一下,按照此规定计算,即使是游览参观点的停车场,小型车辆应缴的停车费应该是7.5元/辆次或4.5元/辆1小时以内,之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3元,24小时内最高收费37.5元。此外,《通知》还明确指出:“停车场经营者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经营时间、收费项目、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桂林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 付承宁:“不公示肯定是违法行为,公示是对这个经营者也是一个监督,对消费者消费的这个透明,这方面的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所以我们对这个停车收费的公示这方面,就是说是有很严格的要求和规范的。”
  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市民反映的情况,桂林市物价局表示,我市向来对价格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于市民反映的情况,他们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如果的确有违反《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将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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