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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9年04月17日 16:31:54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2018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化政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治区人大副主任、桂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秦和市委副书记、市长秦春成分别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2018年至2019年4月15日依法审结黑恶犯罪案件25件138人,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其中,公安部督办的李佳等3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组织拉拢腐蚀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及多名公安干警充当保护伞,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在当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该案案情重大、被告人人数众多,桂林中院挑选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审阅案卷160余册,召开庭前会议5天,连续开庭7天,每天10余小时,出动司法警察155人、押解车辆20辆,在立案35天后就对该案进行宣判,判处三人无期徒刑。同时,中纪委关注的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4个保护伞案也随后审结,并作为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保护伞典型案例集中宣判。兴安县法院审理的唐星景等7人恶势力犯罪案、临桂区法院审理的陈奇峰等10人恶势力犯罪案,也都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在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时,就社会治理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向各级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0份,向永福县人民政府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选好配好基层班子及成员,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的司法建议。
  全市法院深挖彻查,强化线索摸排,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截止2019年4月15日,已摸排涉黑恶案件线索215条,其中,市中院55条,在审理李佳案的过程中梳理出涉黑涉恶线索7条,保护伞12条,各基层法院移交同级扫黑办或纪委共160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向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代表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政策、收集各行业各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征求对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市法院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强力宣传,在法院的微博、微信、网站等阵地开展法律政策解读、重点打击对象、典型人物和典型案例宣传、典型经验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有力举措和打击成效;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学校,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领域、案件、行业及扫黑除恶方面的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在法院内、外人流量较大和醒目位置,以法律咨询、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展板等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宣传格局,展示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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