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起,广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仅5月15日至5月20日一周的时间,南宁交警就查获了700多起电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那么,骑电动自行车出行如何载人才合法合规呢?
自行车、电动车只可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
近日,南宁交警曝光了700多名违规载人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名单。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700多人中大多数都因违规搭载12周岁以上的人而被曝光罚款。随着广西交警严查电动车载人,许多车主才惊觉自己原来一直在“违法”。那么,如何骑电动车上路才是正确的呢?
请看一下示范↓↓↓
1.驾驶员1人搭载1人(12周岁以下),属于合法行为:
2.驾驶员1人搭载1人(含12周岁以上),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3.驾驶员1人搭载2人或2人以上,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上路,只要搭载了成年人都是违法的!
交规链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
达到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不得载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11项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处50元罚款。
从广西交警严查曝光的情况来看,确有大部分人忽略了这项交规。广西头条NEWS提醒广大车主朋友: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安全第一,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据南国早报消息,5月26日,南宁交警回应,此次重点查处的是电动自行车超员3人(含)违法行为,所曝光的700多名驾驶员也是存在着此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