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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电动车搭载12岁以上成员违规”市民看法不一

2019年05月30日 11:13:13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在咱们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会选择骑电动车出行,不仅方便,出行成本也比较低,但是近日,关于电动车载人违法的消息引起了大家的广泛讨论。就这个话题,咱们栏目的记者也走上了街头,一起去听听市民的看法。
  据了解,最近引发市民热议的“电动车搭载12岁以上成员违规”话题,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规定: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这条条例是在2009年颁布实施的,在此后的10年时间里,电动车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人们出行也越来越依赖这种轻便的交通工具,但这条条例却一直没有做出调整。那么桂林市民对于这条早已出台的条例又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市民 黄女士:“为什么12岁以下的小孩儿能搭,大人反而不能搭呢,我觉得(搭载)小孩更加不安全,更加不应该能搭呀。”
  市民 吴女士:“比如说两个人出去玩,要开两架(电动)车吗,其实一架就可以的,但是你开两架(车)的话,后面不可以搭人,那后面那个座位是用来干什么的,(我认为)12岁以下的(儿童)搭是不安全的,还有65岁以上搭的(老年人)也是不安全的。”
  市民 刘女士:“(我认为)就是限制在两个人以内是最好的,就是不要超过两个人就OK了,就是情侣要是出去想逛街什么的,也很不方便嘛,还有朋友要是(一起)出去,就是一辆电动车(又不能搭人)要怎么办,一个打车,然后一个自己坐车,就是不方便。”
  市民 何先生:“其实一辆方便一点,搭一个就可以了,不要搭太多,不要像那种三四个坐在上面,一家人出行,比如说你人数多一点,一家出行就三四架电单车,你说这个交通压力大不大。”
  市民 石先生:“不搭人好像不可能吧,你说不搭不成年的差不多,不超载就行了,你搭一个人就可以,那要不然后面用来干嘛,人家一般出去是两个人出去,不能搭人,那车子就没有要法没有价值了。” 
  不少市民认为,如今电动车为大家的日常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如果像规定的一样,只能搭载12周岁以下的儿童,那么电动车就失去了原本便民利民的舒心。但是也有部分市民表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交通更加规范安全,城市更加美好。
  市民 韦女士:“一个城市,为了大家都过得比较舒适,为了安全对不对,作为一个市民,整个桂林的人文素质提高了对不对,大家也过的舒服,整个城市的形象也提高了,对我们桂林创城什么的都有好处。”
  法规不论如何规定,最终目的都是给人民的生活带来规范和便利,同时身边栏目也提醒大家,骑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安全驾驶。
(苏雅文 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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